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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宽城区金地名悦项目交付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宽城区金地名悦项目交付时只给了业主《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修书》,未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四)款的要求及《吉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意见》第十条的规定在交付时向业主同时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现在业主怀疑建筑质量有严重问题,要求开发商出具上述两项内容,开发商却要求业主自己去档案馆调取,在业主指出法律规定该内容应由在交付时提供时,开发商又称需要去档案馆调取而迟迟没有回应,但是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建设单位交付的住宅应当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供产权人或使用人查阅、复制”可见,该两项内容建设单位应有存档,无需调取。金地名悦开发商推诿、搪塞、拒不提供的行为实属违法,恳请政府监督其立即履行法定责任,向业主交付其他应交付的文件,并请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2021-09-21 20:27:44

    区政府办回复:您反映的的问题经咨询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等相关文件在开发商手里,您可以咨询金地集团李经理,咨询电话:18626900609。

    2021-09-23 15: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