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回复: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宽城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9日来到宽城区沙营沈老头包子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投诉单位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1、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被投诉单位正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在该单位进门后显著位置张贴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103MA14QP4J3W) 、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2201030001242)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且营业执照名称注册地址与实际相符; 2、现场检查时,被投诉单位经营场所有防蝇帘,但无灭蝇灯,卫生环境条件较好。被投诉单位正在摆放经营的粥品和小菜等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未发现混有异物(苍蝇、蟑螂等)现象; 3、现场执法人员询问被投诉单位负责人沙营: “是否出现消费者在就餐时发现粥品内发现苍蝇一事” ,该店负责人称确有此事, 2021年10月6日上午,有消费者来该店就餐时在粥里发现了苍蝇,但由于当时店员害怕老板责罚和影响其他客人就餐,所以当时对此事处理时存在不当行为,最后,店内工作人员给予消费者作出免单处理,并且就此事向消费者进行了道歉; 4、执法人员现场告知被投诉单位,要按要求加强卫生环境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安装灭蝇灯等防蝇措施,防止在人员进出时苍蝇进入经营场所和飞落到食品中影响食品安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做到文明经营、诚信待客; 5、由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被投诉单位违法经营行为,且无法确定粥品内发现苍蝇准确来源,证据不足,无法进行立案处理。
2021-10-11 15:1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