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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长春北站一店内卫生恶劣态度蛮横无证挂牌经营,影响游客对长春印象,望执法
    2021年10月6日本人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宽铁北二路2495号沈老头包子铺,其旁边是兴旺易家商务宾馆,购买了一碗粥两个包子, 在粥里吃出苍蝇,店家立刻把粥抢走,根据我的付款时间,我的用餐时间是在2021年10月6日9点30分之后,你们可以先去调取这个时间段当日店内监控获取证据,商家态度非常恶劣,甚至不愿意退单,问茶叶蛋价格不正面回复,而是冷嘲热讽的告知鸡蛋都涨价了。随后本人从店内大桶里打了一碗粥,刚吃两口就看到勺子上有个苍蝇,当即作呕,苍蝇粥是煮了一大锅,从早上卖到现在不知道多少人吃了这锅苍蝇粥!当时店内还有两个客人可以作证,监控也可以看到!商家态度蛮横,付款后不给我小票也不开发票,对我吃到苍蝇的事情没有道歉也不赔偿,马上将菜品抢走拒绝我拍照。第二是此店涉嫌挂牌经营,高德地图上写的店名是老沈头包子铺,店的实拍图片用的是老陈头包子铺的门面图!而实际店面却写的沈老头包子铺,诱骗顾客前来消费,门店里未见经营许可证!!早餐店小本经营,但此店地处长春北站,会有很多外地游客成为其潜在的消费对象,如此卫生条件如此态度实在有损长春市容,从小到大或者在别的城市游玩从来没吃出过一整只苍蝇!!我思考再三还是决定投诉,希望执法人员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罚款一万并责令其停业整顿。举报人需要执法人员反馈案件的处理结果。

    2021-10-07 09:07:36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回复: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宽城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9日来到宽城区沙营沈老头包子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投诉单位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1、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被投诉单位正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在该单位进门后显著位置张贴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103MA14QP4J3W) 、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2201030001242)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且营业执照名称注册地址与实际相符;

    2、现场检查时,被投诉单位经营场所有防蝇帘,但无灭蝇灯,卫生环境条件较好。被投诉单位正在摆放经营的粥品和小菜等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未发现混有异物(苍蝇、蟑螂等)现象;

    3、现场执法人员询问被投诉单位负责人沙营: “是否出现消费者在就餐时发现粥品内发现苍蝇一事” ,该店负责人称确有此事, 2021年10月6日上午,有消费者来该店就餐时在粥里发现了苍蝇,但由于当时店员害怕老板责罚和影响其他客人就餐,所以当时对此事处理时存在不当行为,最后,店内工作人员给予消费者作出免单处理,并且就此事向消费者进行了道歉;

    4、执法人员现场告知被投诉单位,要按要求加强卫生环境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安装灭蝇灯等防蝇措施,防止在人员进出时苍蝇进入经营场所和飞落到食品中影响食品安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做到文明经营、诚信待客;

    5、由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被投诉单位违法经营行为,且无法确定粥品内发现苍蝇准确来源,证据不足,无法进行立案处理。


    2021-10-11 15: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