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回复:2021年11月19日我局接到温馨花园B区18栋三单元1012室居民反映的供暖问题。立即联系供热企业,供热企业工作人员于11月19日与居民取得联系,居民自述其清洗地热时将进水阀门关闭,未打开,现居民已自行开启该阀门。居民表示现家中无人待归来后若温度如有不正常会与供热企业联系,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住宅供热设施保修期外的维修、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已实行分户控制的,入户阀门(含入户阀门)外的供热设施由供热经营企业负责维修、管理,入户阀门内的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自行维修或者委托维修,居民表示理解。供热工作人员随即走访邻居家经专业测温仪器检测,居民室内温度21.1度、22.4度,且该楼实时监控定点测温居民家温度均在20度以上。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供热期内,居民热用户室内供热温度昼夜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供热工作人员告知该用户如今后有供热问题可随时与供热企业联系,并进行处理。我局已督促供热企业继续关注该户居民家的供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