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回复:2022.12.04接到用户反应问题后,我局非常重视与该处省热力供热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取得联系。经了解,该用户汉口小区7栋2单元504室,投诉人反应的主要问题是供热不好,供热工作人员与用户取得联系该户因疫情原因拒绝上门,根据在线测温实时检测结果,该小区温度均在20度以上。根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供热期内,居民热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十八摄氏度。供热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时刻关注此楼供热情况,如此楼温度突然变化。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赶到此楼进行勘察处理。如投诉人有任何供热问题可随时拨打24小时服务电话:963963。
2022-12-07 14: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