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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请求政府领导给我一个身份
    本人1999年落户小南村,在这里生活了四十年了现在吉林省试点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村里剥夺了我的成员身份,村书记马术给我们开会,让我们回原籍开未被确认证明,交到村里已有两年一直没给办理,本村户口我有,在这已土地为生活来源,生产生活,政策上不能两头空,现在我们就是两头都没有,希望上级指导给我们老百姓做主,

    2023-05-06 15:48:09

    团山街道回复:经核实,桑忠科,小南村6组户籍村民,户籍于1999年2月2日从河北省迁入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道小南村,在小南村土地二轮发包后取得土地承包合同,并在此生产、生活。

    按照《小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第三条第五款“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户籍,二轮延包前已经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落户,长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户籍无迁移的,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对照本条款,桑忠科在小南村二轮发包(19981月1日)时间未落户,因此不符合小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条件,不能确认为小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3-05-09 14: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