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街道回复:尊敬的市民,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具体回复如下:
1、上台新村产权由上台村委会办理,经了解,该小区部分已完成初始登记,剩余部分正在办理,初始登记完成后可逐步下发产权。
2、由于上台新村24栋楼顶水泥脱落,铭隆物业已用铁三角支架进行了加固。若该栋房屋已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可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仅涉及单元(栋)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可以根据维修范围,由该单元(栋)的业主共同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