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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请求宽城政府和人大罢免王艳审判资格开除公职
    我叫葛文军实名举报法官王艳,我是吉林省建筑职工【持证】2022年7月受鑫威建设有限公司法人李术伟聘请做该公司的工长,经协商谈好试用期七天工作两年,承担由甲方中隆地产开发、乙方鑫威建设施工的中隆润德学府项目,我代表鑫威建设工作,在抢出来最难干的楼房基础后被李术伟无故辞退,离职后将银行卡号发给鑫威建设公司开支,遭到鑫威建设公司蓄意克扣,举报人将鑫威建设以劳动关系诉至法院维权,案号2023吉0103民初200遭到主审法官王艳断章取义枉法裁判,庭审中法官亲自指导被告出虚伪证据公然偏袒,五次提示指导被告出与原告无关的第三方的虚假证据;【有庭审录音为证】并以职权设陷阱逼原告出倒置证据已达到偏袒被告目的,庭审后法官私自将没有质证的76号伪证偷偷入卷,这份假证把原告移花接木成第三方的临时工,王艳违法滥用职权,故意制造冤假错案触犯法纪,故请求依法对其核查严惩开除法院系统她不下岗我不息访【告她一辈子】讨回公道【根据该法官德不配位滥用公权的实际情况,本人请求组织部门按程序罢免其审判资格,还法治政权一片净土】此事已向国家纪委监委、人大法工委、信访局、高院、国家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等中央、省、市三级部门反映多次了,但至今没有得到长春市宽城区法院答复解决,故多次复访,期盼解决。

    2024-06-02 06:30:06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回复:经审查,关于葛文军反映的信访事项,原告葛文军与被告吉林省鑫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吉0103民初200号劳动争议一案,现就葛文军上访诉求做如下说明。
      1、关于庭审中指导被告出虚假证据
      案件审理过程均有庭审录像,录像可以显示办案法官是依据法律程序审理案件,不存在指导被告出虚假证据一事。
      2、关于将没有质证的第76号伪证偷偷入卷
      庭审笔录第四页记载:“审:被告于2023年1月16日前,将皓煜公司向原告支付工资24500元的支付凭证、财务账记录、农民工信息登记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与原告是否签订过相应合同的证据、被告公司向皓煜公司转账劳务报酬的凭证、皓煜公司向被告公司提供劳务人员名单提交给法庭,是否听清,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听清了
      审:原、被告,证据提交后是需要开庭质证,还是以法院核实为准
      双方均答:以法院核实为准。”
      第76号证据为一份《证明》,是被告依据庭审要求在庭后提交的。葛文军当庭已明确回答,被告庭后提交的证据以法院核实为准。办案法官是依据法定程序收取案件材料,不存在葛文军所述的“将没有质证的第76号伪证偷偷入卷”的事宜。
      3、关于枉法裁判
      办案法官均是依法依规审理案件,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根据双方提交证据及庭审调查情况,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裁决,不存在葛文军所述的“枉法裁判”事宜。
      综上所述,葛文君认为本院(2023)吉0103民初200号民事判决存在庭审中指导被告出虚假证据、将没有质证的第76号伪证偷偷入卷等问题,经审查,依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吉0103民初200号民事判决存在上述情况,二审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吉01民终2960号也维持我院判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吉民申4166号民事裁定,驳回葛文军的再审申请。

    2024-06-05 11: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