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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5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暴力拆迁,因补偿过低,没有达成协议,暴力强拆我房屋,2011年左右评估报告3600元/平米,2015年8月3日二次评估报告7000元/平米,我于2015年11月2日签协议政府征收中心按3600元/平米给我补偿,不合理,不公平,我要求按照二次评估报告7000元/平米给予补偿,

    2024-09-14 09:33:00

    区征收办回复:依据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下达的《行政裁定书》陈玉林签订协议,并足额领取补偿款。2016年经三级人民法院审理,终审判决: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并无不妥,驳回陈玉林再审申请。

    2024-09-19 14: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