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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团山花园小区九栋十栋申请危房鉴定
    区长你好:
        我是团山花园小区十栋的居民。我申请为团山花园小区九栋十栋做个危房鉴定。
        众所周知,团山花园小区九栋和十栋是1997年最先盖起来的预制板楼,不能称之为小区,如今已有28岁。近些年来,附近高楼盖起,老旧小区的安全隐患日渐显现,老旧的门,老旧的管道,老旧的楼梯,老旧的下水道,供暖不合格,家里温度不达标,临近火车轨道。一切都是那么格格不入,还活在上个世纪。近年来,很多户主都在网格群里反映,楼内管道破裂,下水道经常堵住,墙体开裂,火车经过会导致信号不稳,楼体晃动。因为老旧小区大多数都是老年人,所以生命安全非常重要。请相关工作人员能否帮忙做个危房鉴定,若有一天突然倒塌,失去的是居民的生命。

    2025-01-02 20:14:17

    区住建局回复:接到反映人投诉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会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赶赴现场,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专家查看,团山花园小区9栋10栋该建筑基础无不均匀沉降现象,承重墙体未见开裂、变形现象。如需了解该建筑安全等级,建议由专业资质的单位对该建筑进行安全性鉴定。根据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第三章第十五条出现危及房屋结构安全情形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第四章第二十条,危险房屋鉴定应以幢为鉴定单位,并应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反映人所提供的房屋鉴定报告鉴定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请房屋安全责任人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2025-01-06 17: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