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就业服务局回复:按照《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购房补贴办理指南(暂行)》长人社办[2024]63号的文件要求,宽城区就业局创业就业科已完成补贴申请人的初审工作。
为更好地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审核工作,文件的补充说明市就业局已向各城区征求意见,正式文件待下发。
现已将初审合格信息报送市就业局进行其他申报资格是否符合申请的数据比对,待市就业局返还符合发放的合格名单后,按照市就业局的部署完成复审工作。下一步即将对审核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并协调区财政局进行资金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