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1.宽城区综治中心主任李贝贝
2.宽城区劳动仲裁院院长陈连宝
3.宽城区法院派驻综治中心速裁团队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于涛
4.宽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妈妈式”女法官、人民调解员王钥
【主持人】听众朋友,您正在收听的是由长春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和长春市委政法委联合主办的《889新说法》节目。我是主持人刘阳,每周四的早8点到9点,我们都会与您相约,共同聚焦法治热点,解读法律知识,让法治的阳光照亮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主持人】我们很多听众朋友生活中可能听到过“综治中心”这个词,但它具体是什么?能为我们百姓提供哪些服务?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宽城区的四位嘉宾来为我们答疑解惑,他们分别是:宽城区综治中心主任李贝贝、宽城区劳动仲裁院院长陈连宝、宽城区法院派驻综治中心速裁团队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于涛、宽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妈妈式”女法官、人民调解员王钥。首先请李主任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综治中心的具体情况。
【李贝贝】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宽城区综治中心主任李贝贝,很荣幸今天能在咱们《889新说法》栏目和大家见面,分享我们综治中心的相关情况。首先和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综治中心,综治中心能干什么?综治中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简称,是立足政法职能,着眼“安全”问题,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综治中心就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联合办事处”和“矛盾终点站”。
那综治中心能为咱们老百姓做什么?一是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咱们老百姓遇到矛盾纠纷,如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物业纠纷、医疗纠纷、劳资纠纷等等可以到综治中心申请专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二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法律问题咨询、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调解等;三是开展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如因家庭矛盾、突然事件等产生心理困扰可以来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我给大家打个比方,政务服务中心是为咱老百姓提供服务的地方(比如办理医保社保、出入境等),而综治中心是为咱老百姓解决问题的地方,就是老百姓遇到难事、愁事、烦心事不知道怎么办了到可以来到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主持人】这个比喻太形象了,一下子就分清两者的区别了!不过还有个疑问,咱们老百姓遇到问题,可能第一反应会想到去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这些部门,那去综治中心和去这些部门,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
【李贝贝】好的主持人,对于老百姓来说,去综治中心和去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及其他行政部门有什么区别?一是群众对于自身反映的问题,有的并不十分清楚属于哪个部门,有的需要去几个不同部门走访反映诉求,跑来跑去就跑出了“火气”。综治中心统筹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有关功能,以一个中心调动各方面资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有些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管理职责,单靠一个部门难以解决。对于这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综治中心通过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协同研究推动解决;三是对于群众到综治中心反映的问题,综治中心对办理程序、进度、结果等方面进行实时跟踪、动态掌握,建立提示、催办、反馈等工作机制,推动相关部门解决,确保群众的每一项合法诉求有人办、依法办。
【主持人】原来是这样,一站式服务、多部门联动,还能全程跟踪,确实比自己跑多个部门方便多了!那咱们宽城区的综治中心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李贝贝】我们宽城区综治中心位于宽城区政务服务区,富城路228号,联系电话0431-89990652。宽城区综治中心在建设之初围绕“宽”字这一核心,按照宽心、宽聚、宽治、宽享理念,全面建设“一站式接待、一体化办理、一揽子解决”的综合服务中心。
宽心,就是“一站式服务”,中心按照“一厅三区”的模式,建设群众服务大厅,设置9个服务窗口,科学划分引导受理、多元化解、指挥调度三大区域,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多调联动”机制,建设标准化速裁庭、劳动仲裁庭,配套调解室、律师工作室、法官工作室、心理咨询室等7个功能室,“一站式”受理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化解等各类诉求,真正实现“一窗收件、全程跟进”,不用多跑路、不用反复说,综治中心帮办到底。
宽治,就是四级组织上下贯通,推行“1+11+95+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调)模式,即1个区级综治中心,11个街(镇)中心,95个社区(村)和N个网格,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指挥体系;并按照“1+5+3N”的配置标准,即每个街道、社区综治中心配备1名综治中心主任,配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学专家5个政法力量,配备N个人民调解员、N个法律明白人、N个综治协管员,总计为基层综治中心配备调解力量共1819名。
宽聚,就是组团式办公,中心吸纳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人社、住建、宣传等8个部门为中心常驻单位,统战、卫健、教育、妇联等20个部门为随叫随驻单位,引入点滴心理、衡丰律所等专业社会组织,邀请退休“妈妈式”女法官等社会力量加入,组建专业化人才库与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拧成 “一股绳”,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多方参与、协同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
宽享,就是用好服务圈,中心紧邻政务大厅、背靠政府大楼,距离宽城区人民法院400米、宽城区法律援助中心1.3公里,人社局劳动仲裁院整体入驻,做到“近”接群众诉求,“快”联部门协同。
【主持人】这“四宽”理念太贴心了,从服务、组织、力量到区位,都充分考虑到了老百姓的需求!那咱们宽城区综治中心在化解矛盾纠纷时,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方法?听说咱们是按照法治化“路线图”来化解的,能不能给大家详细说说?
【李贝贝】好的主持人,过去的矛盾纠纷化解,很多靠简单说理、说服,利用的是熟人关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不够。宽城区综治中心秉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原则,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是化解路径法治化。二是化解方法法治化。
化解路径法治化。综治中心对群众通过上门走访以及电话、信件、网络等渠道反映的矛盾纠纷,上级交办,下级和有关单位报告的矛盾纠纷,统一予以登记。不属于综治中心职能范围的民生服务等事项,依法流转到相关单位。属于上级事权的,报上级综治中心。对于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优先安排调解组织和入驻部门先行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提升调解成功率,注重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定期下沉基层,帮助解决问题,争取预防在先、化解在早。对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规定时限内调解不成功的,引导依法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程序化解;对涉政策、涉众、跨地区跨部门等单个部门解决不了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通过牵头组织多部门、指定责任单位等方式化解;对于无法导入上述程序的矛盾纠纷,由入驻单位或信访部门转交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通过信访处理、复查、复核程序依法办理。综治中心全程跟踪掌握矛盾纠纷化解情况,配合属地党组织和相关单位做好思想疏导、教育稳控等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化解方法法治化。中心组建专业化人才库与综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六字”工作法,探索建立法理情融合调解法,返聘退休法院副院长、“妈妈式”女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查、听、明、让、解、访”六字工作法,即“一查”开展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二听”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三明”帮助双方明辨事理,找准问题症结;“四让”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思己虑人,各让一步;“五解”解决纷争,达成和解;“六访”即时回访,防止问题反弹升级。通过“六字”工作法,做到精准切中矛盾焦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法理情融合调解法,一是以法为纲、释法明责。紧扣法律法规开展调解,向当事人精准解读相关法律条款与权责规定,厘清各方法定责任与义务边界,引导双方树立法治思维、认清责任归属,筑牢纠纷化解的法治基础;二是以理服人、说理析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托事实依据与证据材料,理性分析纠纷成因、过错程度与责任划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事理,推动双方打破对立僵局、形成理性认知;三是以情动人、共情融冰。注重人文关怀与情绪疏导,采取灵活沟通方式耐心倾听诉求、舒缓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以情理融通消除隔阂,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纠纷实质性化解。我们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王钥同志是宽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202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也是网络上的“妈妈式”女法官,她既是法律的专家,也是调解的能手,更有为民的情怀,坐镇人民调解的同时,我们依托王钥法官建立的天平调解室也发挥了典型引领和传帮带的作用,以跟班带学、专题培训的形式带领基层调解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主持人】流程清晰,方法科学,相信很多矛盾纠纷都能得到妥善化解。刚才听到我们“妈妈式”的女法官的事例,接下来,能不能请王钥法官给大家分享几个咱们宽城区综治中心案例?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综治中心是怎么帮老百姓解决问题的。
【王钥】好的,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接下来我给大家分享几个小案例,讲讲综治中心的故事。
案例一:2025年5月下旬,家住绿园区的姜女士在宽城区一家游泳馆游泳结束从游泳区到淋浴区路上滑倒摔伤。经浴场经理同意后,自行前往医院治疗,确诊手臂骨折,花费医疗费、交通费共计2700元左右。康复后,姜女士找到浴场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浴场认为已设置“小心地滑”警示牌,尽到了安全提示义务,姜女士摔倒系个人疏忽所致,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多次协商无果后,7月4日姜女士到绿园区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绿园区综治中心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与我中心取得联系,详细说明案情,并启动跨区域矛盾纠纷协同调解机制。两地综治中心分头行动,绿园区综治中心调解员负责与姜女士协商,听取她的诉求、收集相关证据;我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和调解员则到了涉事浴场实地走访,核实现场情况、就伤者要求的赔偿问题听取经营者意见,做好他们的工作。
7月11日,我们带着浴场的负责人到绿园区综治中心,临时组建了以两地退休老法官、金牌调解员、律师为主力的联合调解小组,按照“以法为纲、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工作方法,采取背对背、面对面形式分步骤推进调解工作。
我们的调解员向经营方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规定,明确浴场作为经营方,不仅要设置警示标识,还应采取防滑垫铺设、及时清理积水等实质性安全保障措施,仅靠警示牌不足以完全免责;同时绿园区的调解员也向姜女士说明,作为成年人,在泳池等特殊场所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自身也需承担部分责任。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双方认识到自身责任边界,避免了“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僵局。
经过我们调解员两轮联合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共识,浴场赔偿姜女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姜女士也不再就此事追究浴场其他责任。在两地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赔偿款。
案例启示:这起纠纷的化解,关键在于打破了地域壁垒,并很好形成了跨区联动机制,更重要的是把“法、理、情”三个字融入调解全过程。民法典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上还有审慎注意义务的规定:审慎的注意义务是指行为人在进行活动时,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不当的后果,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避免或者减轻这些后果的发生。
这个纠纷,提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仅仅设置警示标识,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在发生事故引发纠纷时,并不能完全免责。而我们普通公民,不论是否是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为了自身及家人的健康安全,一定要尽到审慎注意义务,防止受到伤害。例如:大风天远离广告牌、防止高空抛物、防止高空坠落物,雨雪湿滑天气,注意规避、防滑、慢行等等。
案例二:2025年11月,我中心来了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他满腹的委屈和不甘,向我们陈述了因一场小病却赔上全部积蓄并且负债几万元,精神也差一点垮掉的糟心事。张某自辽源来长春打工,因身体不适,就近到家附近的一家私立医院就诊,被诊断病症的严重性几乎相当于癌症。这家医院承诺,只要按照他们的治疗方案,医疗费支付到位,就能保证张某痊愈。张某相信了,在三天的时间里向医院支付了8万多元的医疗费,但未见好转。之后,张某在网上搜索了与之相近的病症及相关诊疗方案,发现其病症并没有这家私立医院说的那么严重。于是他先后到吉大一院、吉大二院分别就诊,得到的结论就是常见的普通病症。张某觉得受骗了,就拿着吉大一院、二院的病例及消费单据去私立医院要求退回没有使用的医疗费,遭到这家医院的拒绝,几番争执不下,张某几近崩溃来到我中心求助,他红着眼睛说:不给我退钱,我就一把火烧了它。
我中心受理后,首先指导张某梳理几家医院的病例、诊疗方案和缴费凭证,留存和固定证据,同时与区卫健委联系,让他们帮助调取这家医院的相关资质和信息,会同卫健部门与涉事医院沟通对接,调取张某的诊疗记录、核实治疗项目及收费情况,之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安抚各方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都很激动,对于是否退款、退款多少双方分歧很大。但经过我们对他们释法明理,耐心疏导他们的情绪,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同时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组织双方多轮协商,逐步缩小差距。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私立医院退回张某医疗费6.8万元,这起激烈的医疗纠纷得到解决,双方都很满意。
事后,张某回到老家辽源,“问题解决后我就直接回老家了,我不知道你们的姓名,只能把锦旗邮寄到综治中心表达我的感谢”,当事人在寄来锦旗时附言说道。锦旗上书“勤政为民显担当 高效规范办实事”。
案例启示:一是切勿轻信 “单方承诺”,远离非正规医疗渠道。案例中私立医院以“保证痊愈”为噱头夸大病情,诱导患者高价消费。广大群众应摒弃“急病乱投医”的心态,就诊首选公立三甲医院等正规医疗机构,切勿被民营医院的“疗效承诺”“优惠活动”等话术迷惑。二是增强证据留存意识,学会依法维权。 张某成功维权的关键在于及时固定病例、缴费单据等证据。群众在就医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病历本、检查报告、收费发票等全部资料,一旦遭遇纠纷,以此为依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而非采取过激行为。三是主动核实机构资质,筑牢就医安全防线。 就诊前可通过卫健委官网、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核查医院资质、医生执业资格,避免误入“黑诊所”“无资质医疗机构”,从源头降低医疗风险。
案例三:采取多元解纷模式,化解物业私设停车杆问题。“在外面找车位难,回家又开不进小区!”某小区业主于先生就因该小区北门外设立的停车杆与物业公司产生了矛盾。“在小区北门外设立停车杆,禁止北门外区域进出车辆,导致小区内停车困难,我们要求物业停用停车杆,并在该区域停放车辆!”业主于先生代表反对设立停车杆的业主表达了不满。社区书记向区综治中心发来了求助,中心随即组织人民调解员和法院干警前往小区进行现场调解。找到物业公司后,物业公司经理称设置停车杆是因为当时所有的门市房并没有对外出售和出租,小区内的大爷大妈就在该区域跳广场舞及进行其他活动,孩子也常常在此玩耍,而进出车辆给老人孩子带来了安全隐患,设置停车杆也并没有收费。了解情况后,法院干警与人民调解员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一起与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一方面向物业公司阐明私设停车杆的不当之处,建议其尽快拆除,以免矛盾激化;另一方面建议社区和物业另行寻找安全的场地,用于小区居民的健身娱乐活动。在法院干警与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物业经理同意立即停用停车杆,并提出在北门外的广场上分割出一块区域,用于小区居民健身及娱乐。物业经理因物业公司考虑不周,向于先生为代表的居民致歉,于先生也对物业公司善意的初衷表示了理解,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启示:现在我们市民,大部分都住进了楼房,免不了和物业打交道,一个小区的和谐安定需要物业、业主双方共建,物业规范履职、居民理性维权,才能守护共同的居住环境。物业在提供服务时要严守合法底线,不得擅自设置停车杆等障碍物,不侵犯居民通行、停车权益;实施涉及居民利益的举措前,必须征求业主意见、充分沟通; 平衡居民安全与生活便利,寻求双赢方案。而我们业主权益被侵害是,要注意留存证据(照片、通话录音等),明确自身合法权益;先行与物业友好协商,理性表达诉求;协商无果可向社区、街道求助,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切勿过激。
【主持人】感谢王钥法官的精彩分享,接下来我们有请法院入驻综治中心速裁团队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于涛,给我们分享几个法院相关的案例,于法官您好,能不能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法院入驻综治中心,主要开展哪些工作?
【于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我作为宽城区人民法院的四级高级员额法官,受我院领导的委派,组成速裁快审诉前调解团队入住宽城区综治中心,团队由5人组成,主要开展纠纷分流、指导调解、诉调对街、速裁快审等工作,引导辖区内群众将矛盾纠纷在综治中心通过调解等非诉方式得到实质性化解,同时对事实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小矛盾纠纷在综治中心速裁快审,提高处理矛盾纠纷的司法速度,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依法化解,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贡献更多的法院力量。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上述融通古今、薪火相传的智慧在新时代有了鲜活载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简称综治中心。综治中心作为基层治理的核心枢纽,承担化解矛盾、普法宣传、风险防控等重要职能,其一站式处理、一揽子调处模式,即调解加司法指导加速裁模式,实现纠纷前端化解与诉讼程序无缝衔接,高效解决矛盾,节约群众时间和成本。法院一直秉承司法为民、循法而治的审判理念,与综治中心化解矛盾于未萌之际、解决纠纷于未发之时的“治未病”的新理念相融合,与综治中心建设平安中国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实践。入驻中心以来,参与了一百多起案件的调解工作,下沉街道、村社、商场等基层场所指导调解20余次,在综治中心开立了受案窗口,为群众提高专业的法律咨询、诉讼辅导、先行调解等服务。
【主持人】感谢于法官的介绍,法院入驻综治中心,真正实现了“诉调对接”,让老百姓少跑冤枉路。那请于法官给我们分享两个具体的案例吧。
【于涛】好的主持人,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两个小案例。
案例一:刘某向王某借款2万元,赵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我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委托我院入驻综治中心的法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第一步,了解案情,确定焦点。经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主要争议焦点是赵某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借条中约定借款人刘某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由担保人赵某自愿还清借款本息,并负有连带偿还借款责任。担保期限为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为止。王某认为赵某的保证期间止于刘某还清本息之时,赵某应承担连带责任。赵某认为借款到期至王某起诉,王某没有向其主张保证责任,已超过保证期间,不应承担保证责任。第二步,释法说理,明确责任。因相关法律对担保期间的规定较为复杂,且涉及《民法典》时间效力的适用问题,指导调解的法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3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27条、《民法典》667条规定,本案保证期间应当为两年,王某不能提供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向赵某主张保证责任的证据,赵某在刘某出具的还款承诺书签名,所以赵某不承担保证责任。第三步,沟通协商,握手言和。经指导法官和调解员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王某不再坚持要求赵某承担保证责任,经调解员沟通,刘某对借款事实及利息无异议,王某与刘某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处理结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已履行完毕。此类民间借贷纠纷多发易发,实践中,借贷双方对借款期限、保证责任等法律规定认识不清,进而引发争议,有的还导致暴力讨债伤人事件。
案例启示:该起案件中,综治中心调解人员指导法官深入了解案情,确保在法律框架内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对借款事实没有异议,对赵某承担保证责任存在较大分歧,调解员及时与指导法官沟通情况,发挥法院指导调解职能,由指导法官阐释法律适用条件,深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帮助当事人厘清分歧,正确理解法律规定,促使当事人解开心结,消解心结,实现纠纷妥善化解并自动履行,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案例二:在金融借贷领域,逾期还款不仅影响金融机构正常运营,也易引发社会信用风险。李某向银行借款5万元,张某、王某作为担保人共同签订协议。贷款到期后,李某拖欠本金利息共计3万多元,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银行催收工作。银行多次协商无果后,通过综治中心受理,后转入住综治中心的法院调解员进入调解程序,力求化解债务纠纷。调解过程:1.精准梳理证据,明确法律责任。入住综治中心的调解员、法官调取借款合同、担保协议及还款流水等材料,确认李某逾期违约事实,依据《民法典》688条,明确张某、王某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通过电话联系借款人,向其释明拒不还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纳入征信黑名单、强制执行财产等,引导其正视债务问题。2.针对李某的拖延态度,调解员采取“双线沟通”策略:一方面联合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恶意拖欠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沟通担保人,向其告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可能导致其财产被执行。同时,组织借款人李某、银行、担保人三方到综治中心现场调解,分析分期还款与一次性还款清偿的利弊,促使各方理性协商。3.定制还款方案,达成和解共识。经过多次反复协商,各方对限期一次性清偿方案达成共识,在担保人的督促下,借款人承诺一周内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担保人承诺借款人再次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各方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借款人于约定期限内全部偿还全部欠款,银行撤回诉讼请求。
案例启示: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通过发挥综治中心联调联动的优势,与法院诉调解对接,将金融纠纷化解与诉讼前端,缩短维权周期,降低司法成本,彰显了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多元解纷优势,为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提供高效路径。
法院在今后综治中心工作中,持续深化与综治中心的协作联动,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将法院工作端口持续前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立足审判职能,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建设平安宽城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贡献司法力量。
【主持人】感谢于法官的分享,接下来我们有请宽城区劳动仲裁院院长陈连宝,陈院长您好,听说劳动仲裁院是整体入驻综治中心的,能不能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仲裁院入驻后,主要提供哪些服务?
【陈连宝】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好。宽城区劳动仲裁院为整体入驻综治中心,秉持“依法维权、调解优先, 依法调解、多元协同、依法援助、高效调处,依法仲裁、构建和谐”的原则,主要提供劳动争议咨询、仲裁立案、调解及审理等服务,依法化解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纠纷。
【主持人】感谢陈院长的介绍,劳动纠纷和很多上班族息息相关,接下来请陈院长给我们分享几个典型的仲裁案例吧。
【陈连宝】好的主持人。
案例一:祝某诉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案。2023年12月15日,祝某被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安装工作。2023年12月31日,祝某在钢结构车间工作时被千斤顶滑落砸伤面部,造成鼻部、牙齿受伤。后经辖区工伤部门认定,祝某受伤属于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祝某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玖级。祝某认为受到工伤,用人单位及用工单位应当作出相应补偿。祝某向本委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183000元。调解结果: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已为祝某参加工伤保险,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为祝某垫付医疗费,且该医疗费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仲裁员对祝某、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结合案情总结争议焦点问题,并就工伤保险申报等相关事项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确认,最终提出了三方当事人均认可的调解方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祝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等49000元。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祝某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报手续。
案例启示: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发生工伤时,往往因涉及多个主体间的不同法律关系,致使此类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变得较为复杂。劳动者在提起仲裁时,通常会向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同时主张权利,而仲裁员则应当区分不同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依法认定不同主体应承担的责任。本案中,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已经依法为祝某参加工伤保险,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支付。为快速解决此类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仲裁员在释明法理和工伤保险待遇经办流程后,祝某与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合意,由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报手续,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调解当日支付祝某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从而及时化解了纠纷,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案例二:马某某与吉林省某某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马某某入职吉林省某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某公司”),工作岗位为工人。入职后吉林某公司一直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2025年2月25日,马某某在工作中受伤,为申请认定工伤,马某某向本委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马某某与吉林某公司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裁决结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本案中,马某某与吉林某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马某某提供的劳动是吉林某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且其受吉林某公司管理,从事吉林某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关于马某某的仲裁请求,本委予以支持。
案例启示:在新业态用工模式的多元化背景下,仲裁机构通过对管理从属关系、报酬支付形式、劳动持续性等核心要素的的实质性审查,结合行业特性与交易习惯,精准界定劳动关系边界,这既避免将灵活合作关系纳入劳动关系范畴,防止过度加重企业责任;也杜绝用人单位借“合作”“兼职”等名义规避用工责任。
案例三:赵某某与吉林省某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案。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赵某某入职吉林省某有限公司,岗位为前端开发工程师,主要负责开发微信小程序等,双方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月工资6000元。但是赵某某转正后,吉林省某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赵某某向本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吉林省某有限公司支付工资9500元。调解结果:区仲裁委在受理案件后,与宽城区总工会提供的《长春市宽城区基层独立工会组织名册》进行对比,发现该案涉及的吉林省某有限公司已经建立了工会,仲裁员遂与该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工会进行沟通,委托吉林省某有限公司所在地基层工会对纠纷先行调解。基层工会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吉林省某某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赵某某5700元。
典型意义:为进一步妥善化解劳动纠纷,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宽城区仲裁委打造“劳动维权+工会调解”仲裁品牌。工会调解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社会价值与法律意义。它以高效、灵活、专业的方式平衡当事人利益,促使双方在平等协商中达成和解,既避免了诉讼程序的冗长耗时,降低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同时极大减轻了司法系统压力,实现了社会矛盾的源头化解。
【主持人】感谢陈院长的精彩分享,三个案例都非常有代表性,给大家带来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听了这么多,相信很多听众朋友都想知道,哪些矛盾纠纷可以找综治中心解决?到综治中心解决纠纷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
【李贝贝】综治中心主要受理以下13类矛盾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如家庭暴力、离婚、抚养权、赡养等;邻里纠纷:如噪音、采光、通行、边界等;物业纠纷:如服务质量、费用争议、业主委员会问题等;劳动争议:包括欠薪、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纠纷等;合同纠纷:如买卖、租赁、服务等民事合同争议;消费维权:涉及商品或服务质量、虚假宣传等;侵权责任纠纷:如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山林土地及宅基地纠纷:包括承包、征收、权属争议等;房屋及房产纠纷:如买卖、共有、装修等;医疗纠纷:医患之间的赔偿或服务争议;征地拆迁纠纷:补偿安置、程序合法性等;生产经营纠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间的经营矛盾;其他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民商事纠纷。
但是以下3种情况通常不属于综治中心受理范围:已进入诉讼、仲裁、信访终结程序的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刑事犯罪的案件;法律明确规定由特定国家机关专属管辖的事项。最后提醒广大听众朋友们,到综治中心反映问题需要携带身份证件,最好带上所反映问题的相关材料,按照分级化解的原则,请优先到区级或街乡级综治中心反映。
初审:陶传麒 田佳鑫 复审:韩冷 费春华 终审:侯昕宇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