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违法排污问题屡禁不止。“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绿园区存在“散乱污”企业1214家,既有环保手续又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仅61家。由于该类企业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或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严重,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绿园区政府虽然集中开展了整治行动,关停取缔629家、治理改造224家,但没有实现方案中2018年6月5日前“散乱污”企业全部停产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2019年5月31日前,“散乱污”企业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我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部署,2018年5月,区整改办分别组织各职能部门和街、镇对各自行行业和属地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排查,对于关停取缔类企业,依法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共完成143家“散乱污”企业整治。
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现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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