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第8批次建设用地(兰家镇东4、8号地块)
棚户区改造项目邀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5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及《长春市2019年第5批次项目建设用地的征收公告》兰家镇人民政府拟启动4号、6号地块征收工作。4号、6号地块的征收范围:东至丙七路,南至丙三十四路,西至长农公路,北至丙三十路。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及《长春市2019年第8批次项目建设用地的征收公告》兰家镇人民政府拟启动东4、8号地块征收工作。东4、8号地块征收范围:东至乙二路,南至乙六路,西至长农公路,北至丙三十四路。
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在长春市房地局公布的评估机构名录中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与报名。
报名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三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2名评估师资格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如有授权,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各一份。报名单位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携带全面、真实的报名材料,报名截至2020年3月24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评估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房屋评估委托书》。
特此声明:本项目抽中的评估机构,在征收工作中评估师必须到现地办公。
报名地点:宽城区兰家镇“两区一镇”征收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梁 鹏
联系电话:86001692
宽城区兰家镇“两区一镇”征收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