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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承担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35)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20-03-23 14:14来源:宽城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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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改任务
  部分“水十条”要求的任务未完成。未完成“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7年底前退出”的任务。部分河流堤防河道行洪区内有大量耕地。
  二、整改目标
  落实国家和省、市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和《长春市河湖水系控制线及用地规划》要求,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完成蓝桩设立和河湖水域控制线内违法违建项目清理工作。
  三、整改完成情况
  1、万宝拦河闸以上部分全部纳入伊通河北北段治理范围,目前已全部退耕还河。
  2、万宝拦河闸以下部分,区政府已于2020年1月15日发布《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伊通河(宽城区段)河道内退耕、休耕的通告》,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集体土地中的册外地,由属地镇(街)组织,全部无条件退出耕种;集体土地中的册内地,由属地镇(街)统一组织休耕;暂时不能休耕的,引导农民进行测土配方,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推进生态化种植,逐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同时,要求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高杆作物和栽植树木。
  3、按照2019年省总河长1号令要求,我区对伊通河北北段河滩地4户违法建筑及万宝拦河闸以下近30处违建进行全部拆除,总计拆除面积2.3万平方米。
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现向社会公示


 
  联 系 人:麻锴   
  联系电话:89991125





宽城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