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按照市农居办《长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部署,现制定2022年度宽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进一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市委、市政府“六城联动”重要部署,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四大提升行动,强化长效管护机制和农民主体作用,突出示范引领,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整治水平,引领美丽乡村建设从“局部美”迈向“全域美”,从“整洁美”迈向“生态美”,从“风景美”迈向“风尚美”,为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建设美好长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尊重传统,突出特色,科学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充分结合各村资源条件、产业特色、发展基础、民俗文化等特点,编制重点镇村、示范带建设规划。统筹推进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任务,做到重点突破与综合整治、示范带动与整体推进、整治已建与规范未建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与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融互促。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同区域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相匹配,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各地文化底蕴和风土人情相协调,依据村庄分类布局,实事求是、自下而上、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广泛征求意见,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集体和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共享格局。
——坚持立足乡村、融入现代。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农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布局、发展阶段,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乡村现代化进程。
——坚持健全机制、系统整治。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投入机制、管护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政策研究、政策落实、政策评估,综合运用政策杠杆,统领工作推动节奏、力度和速度,唯实惟先、善作善成。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全面完成以“四提升、两强化”为核心的整治提升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示范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 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列为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强化农村垃圾治理,完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清扫保洁力度,力争实现日产日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粪污收储运体系有效运行;村容村貌持续改善,80%以上的行政村主街路照明设施得以完善;实现自然屯(除撤并类外)通硬化路率达到100%;村屯绿化、美化、亮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村庄清洁行动覆盖率保持100%;积极创建宜居宜业美丽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在村庄分类布局基础上,对照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方案确定的巩固提升型、宜居示范型、生态引领型村庄标准,积极开展分类创建行动,制定创建方案,设立年度目标,从低到高、逐层递进、接续提高。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四)加强建管衔接,完善管护长效机制。我区改厕任务已全部完成,持续开展“问题厕所”排查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改造的5100个农村厕所做到情况清晰、档案规范,切实发挥好农村改厕工作的成效。完善管护机制,严格落实“镇普查、区抽查”的管护检查机制,加强部门间联合督导检查,确保农村改造厕所使用质量。加强文明如厕、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病知识等宣传教育。各村要切实把农村改厕与乡村振兴、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厕所改造工作,提升环境整治成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兰家镇)
(五)加强厕所粪污处理。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厕所粪污治理,解决“厕所革命”的最后关键一环,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可行办法,教育引导农户自行清掏,堆沤还田,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充分发挥好兰家镇粪污处理中心作用,引导粪污治理企业、大型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等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积极推动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兰家镇)
三、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
(六)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根据村庄自然条件,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横流为着力点,以乡镇政府所在地、重要河湖沿岸周边村庄、饮用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等重点区域(村庄)为重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管网建设,扩大收水范围,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村屯延伸;有条件的村庄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污水,采用氧化塘、自然湿地等设施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农业农村局、涉农街镇)
(七)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行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建立排查机制,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治理。建立治理台账,根据黑臭水体地域、面积、成因等,因地制宜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措施,优先治理列入国家监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推动农村黑臭水体“长制久清”,严防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返黑返臭”,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农村河湖“清四乱”,积极推进农村河湖面貌持续好转。(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涉农街镇)
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
(八)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优化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布局,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和清运频次,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严格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的流程和规范, 对生活垃圾进行密闭运输,转运到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统一实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涉农街镇)
(九)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先行先试,以“三分法”为基础,秉承“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原则,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逐步养成垃圾分类处置生活习惯。有序推进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分局、涉农街镇)
五、实施村容村貌整体提升行动
(十)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加大村庄公共环境的管理力度,清理私搭乱建,整治乱堆乱放,拆除残垣断壁,杜绝在公共区域种植农作物。鼓励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建设微景观,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美化村庄环境。完善村庄特别是主街路公共照明设施,提升村庄亮化水平。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供电线路、通信线路、广电线路“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开展违规搭挂隐患整治。在村庄规划编制中,落实上位规划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要求,合 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逐步完善应急基本设施,满足群众就地疏散避难需要。合理布局防汛救灾设施装备,畅通安全通道,在醒目位置设立转移避险宣传栏、避险路线引导牌等。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发布行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区文化旅游局、涉农街镇)
(十一)开展千村示范创建整治提升行动。对标“九有六无”创建标准,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提倡多样性,分领域、分类型、分批次开展精准创建,用5年时间创建至少5个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示范村,推动村庄整体面貌、农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涉农街镇)
(十二)推动农村道路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活动,推动示范创建从典型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到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80%以上;区、镇、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基本完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涉农街镇)
(十三)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持续推进绿色乡村、生态家园建设,坚决消灭无林村,无林屯。加大乡村山体田园、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保护力度。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和河堤绿化,见缝插绿。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和修复,落实退耕还林,实现就绿尽绿。全面推动乡村公路及周边绿化,杜绝光杆路。在村庄规划内合理确定绿地规模和布局,以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为重点,突出抓好村内主巷道、村屯出入口、村内空闲地、村部、广场周边等区域的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 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村屯开展环村屯林建设。积极开展春秋两季植树造林行动,在绿化树种选择上,尽量栽种乡土树种,适地适树。到2025年,村屯绿化率平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涉农街镇)
(十四)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力度和提高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强公共畜禽粪污收储运设施运行管理,积极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大对粪污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或偷排粪污造成污染的监管处罚,十四五期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在95%以上。加强对散养户养殖产生的畜禽粪污管理,压紧压实镇村两级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散养畜禽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提高农民群众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以村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畜禽粪污堆放日常管理,重点对村屯内“犄角旮旯”“路边墙边”巡回查看,督促散养户畜禽粪污日产日清,严防畜禽粪污乱堆乱放行为。开展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培训,大力推广肥料化利用为主,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为辅的“一主三辅”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深入组织实施春、秋两季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推动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分局、涉农街镇)
(十五)加强村庄风貌管控和引导。营造“乡土气息浓郁、地方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的乡村风貌。推进村庄环境整体治理,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有机融合,鼓励有条件的村屯建设村口标志性景观节点。加强村屯风貌引导,防止一哄而上、大拆大建、“千村一面”。结合移风易俗,弘扬耕读传家,继承优良民俗。(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涉农街镇)
六、强化长效管护机制
(十六)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全域基础达标、干净整洁为基本标准,常态化开展以“三清一改一建”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抓好“五项”清洁,清理“十堆”、治理“八乱”,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加大公共环境整治力度,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实现全域常态清洁;突出乱象整治,由“清脏”向“治乱”拓展;加大庭院整治力度,由村庄向庭院延伸。既要在重要时间节点、时间段和节假日开展突击整治,更要注重日常保洁,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避免反复反弹。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户定点倾倒垃圾,自觉打扫房前屋后、室内卫生,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加强疫情防护,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涉农街镇)
(十七)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区党委、政府扛起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逐步形成整治工作“建设管理有制度、整治实施有标准、日常运行有队伍、建设管护有经费、工作落实有监督”的长效机制,确保村庄环境持续稳步提升。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机制。综合考虑建设维护成本、农民承受能力和财政补贴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涉农街镇)
七、强化农民主体作用
(十八)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领导,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作为“五星级”乡村党组织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拓展“乡村振兴•我承诺我践诺”活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工作列入“两委”班子承诺践诺事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化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实施“美家美妇”基层社会治理升级项目,引领 村民广泛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探索实践村级议事协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整合力量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共青团宽城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涉农街镇)
(十九)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卫生创建、“长春女性”等有利时机和平台,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科普卫生健康和新冠肺炎等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农民卫生健康素养。实施“绿色家庭”创建行动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密切结合,联合相关部门,重点挖掘培养绿色家庭典型,示范带动更多的家庭自觉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家庭文明新风尚。积极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测评评选活动,深入开展“干净人家”创建活动,推广干净人家经验做法,发挥榜样辐射带动作用。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重要内容。发动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知识、文明风尚、绿色环保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清理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工作,依托村医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向村民普及健康知识。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责任单位:区精神文明办、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共青团宽城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涉农街镇)
(二十)完善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改陋习、树新风”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融入日常生活。强化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发挥其舆论引导功能和道德约束作用,特别是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道义谴责和舆论约束。加强村规民约宣传,提升村民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涉农街镇)
八、加强政策支持
(二十一)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完善以区级为主,省、市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保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用好、管好国家、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积极探索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户适当付费制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涉农街镇)
(二十二)加强政策支持。研究出台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村庄“四荒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街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用地可申请使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提高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效率。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支持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按照《吉林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规范农村建房承揽行为,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涉农街镇)
(二十三)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清洁等管理制度。按照长春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导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对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等做出统筹安排,明确地块用途和管控要求。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开展监督检查,严守质量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分局、区卫生健康局、涉农街镇)
(二十四)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域内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相关技术产品展览展示会。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推进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或驻村进行指导。(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涉农街镇)
九、完善组织保障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涉农镇(街)是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首要的责任主体,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党政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行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村党组织书记要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措施、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区农居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十六)加强分类指导。结合村庄分类,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科学划定整治范围,做到相得益彰科学发展。城郊融合类村庄着重发挥区位优势,强化城乡互动,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涉农街镇)
(二十七)完善推进机制。坚持“五化”工作法,建立健全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涉农街镇)
(二十八)强化督导考核。要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建立区镇村联动督查检查机制。区农居办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严重的进行通报,并记录在案,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各涉农镇(街)要定期检查辖区各村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责任单位:区农居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宽城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涉农街镇)
(二十九)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总结宣传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编制创作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扩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社会影响力,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涉农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