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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时间:2022-01-06 10:13来源: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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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政执法行为,依据《宽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宽城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关于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职能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长春市宽城区住建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以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为重点,以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为纽带,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相结合,通过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区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宽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5.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

  7.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8.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或值班作业情况;

  9.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并实施的情况;

  10.落实“四一一”公示板的情况。

  11.对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施工安全防护等工作进行检查。

  12.春节后春季复工检查开展情况。

  (二)建筑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起重吊装等专项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三)汛期安全防范及应急工作

  主要是在汛期等特殊情况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深基坑工程开挖支护、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仓库以及围墙等临时设施防倒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防触电和雷击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彩钢板房夹芯材料耐火等级、易燃易爆材料管理、明火及焊接作业管理、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消防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

  (五)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落实施工扬尘监管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施工场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特别在出现沙尘过程天气时,提前发布预警指令,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实施洒水降尘情况;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车辆冲洗、洒水抑尘、遮盖防尘网等防止扬尘措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等的落实情况。

  (六)公共租赁住房及廉租住房分配中违规行为

  1.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监管;

  2.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监管;

  3.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管;

  4.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管;

  5.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监管;

  6.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监管;

  7.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监管;

  8.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管;

  9.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的监管;

  10.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管;

  11.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管。

  三、方式方法

  住建行政执法检查主要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方式,所有检查事项应做到全覆盖,各项检查内容、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及廉租住房分配中违规行为”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把1220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录入双随机平台,以5%比例随机抽取61户检查对象,组织宽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每个街道1名工作人员,2人一组共计5个小组开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以外的检查事项实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为主,力争达到全覆盖。

  四、时间安排

  (一)对建筑工地的行政执法检查

  2022年1月至3月上旬,对全区建筑工地冬季留守人员值班情况实施集中检查。

  2022年3月下旬日至4月,对全区建筑工地春季复工准备工作实施集中检查。

  2022年5月至11月初,对全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安全检查、巡查。

  2022年11月至12月,对全区建筑工地越冬维护情况以及冬季施工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集中检查。

  (二)对供热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

  2022年7月中旬至9月下旬,检查供热企业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情况。

  2022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重点对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施工安全防护、应急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进行检查。

  2022年10月下旬至12月,持续开展每月1次供热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

  (三)对燃气经营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

  以每月1次的频率定期对非管道类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其中重点对辖区2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执行。

  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于隐患治理或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各有关科室要切实抓好工作部署,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有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守工作纪律,务实开展工作。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务实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佩戴执法记录仪,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宽城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宽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履行执法职责,严守权责法定。加强《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一案三书”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深化落实 “三项制度”和“四张清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四张清单”的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修订和完善清单内容,不断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落地落实。规范执法信息公示内容,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按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