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对于无证办学机构的治理也拉开了帷幕。2020年12月22日,长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无证办学机构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20〕52号),明确了长春市关于无证办学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建立的要求。
二、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治理范围
宽城区出台的《方案》目标任务是进一步规范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和办学行为,建立健全无证办学机构监管、联合执法及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坚决制止无证办学行为,逐步净化教育市场环境。对宽城区域内所有无证无照、有照无证、私设分校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顿治理;对所有无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学历学校进行整顿治理。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明确了无证办学机构治理的任务目标、工作原则、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成立了领导小组,提出来保障措施和具体要求。
四、方案的关键词诠释
无证办学机构指的是无证无照、有照无证、私设分校的校外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学历学校。
证照指的是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