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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时间:2022-09-09 14:48来源: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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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宽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国家、省、市妇女发展规划十年行动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区妇女发展规划,区妇联起草了《宽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规划》已于2022年9月征询了各部门意见,经补充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二、制定依据
  依照宪法和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吉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长春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长春市宽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区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实际,制定本规划。
  三、指导思想
  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四、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目标任务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男女两性平等发展。促进妇女全面发展。顺应社会发展和时代需求,引导和支持妇女学习、参与、利用新科技,提高妇女在科技领域的参与度,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挥更大作用。
  五、《方案》主要内容:
  (一)妇女与健康
  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升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全面普及妇女健康意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改善妇女营养状况。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二)妇女与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重视并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和各类社会事业人才。科技人才中女性比例不断提升。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促进女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劳动年龄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老年妇女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比重不断提升。
  (三)妇女与经济
  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宽城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贡献力量,充分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发展、平等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和机会,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积极推动女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优化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保持低水平。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提高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各级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力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有一定数量的党政正职。保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占一定比例。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保证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占一定比例。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一定比例。保证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占一定比例。鼓励支持女性参加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提高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完善失业保险,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落实相关待遇保障。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符合基本生活和专项救助条件的妇女都得到基本社会保障。持续提高妇女福利待遇水平,重点向老年、残疾、单亲、空巢特殊家庭等特定妇女群体倾斜。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重点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帮扶。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发展的不利影响。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促进夫妻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为未成年子女身心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不断提升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
  (七)妇女与环境
  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意识,引导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妇女的媒介素养,提高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提高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发挥妇女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在突发事件中,妇女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八)妇女与法律
  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有效运行。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法治宽城建设中的作用。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完善对受害妇女的救助机制。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妇女财产权益。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保障妇女的居住权。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遭受侵害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