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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时间:2020-05-29 14:20来源:区司法局索引号:2201030007020712018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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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一(政府法律顾问团)

 

  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

  操作模式:

  每年签订法律服务协议

  三、服务内容:

  1. 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 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 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 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 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 所在党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服务标准:

  法律顾问团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按时、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团办理区政府诉讼代理工作时,应认真做好诉讼前的准备工作,及时出庭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区政府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团收到应诉通知后,承办人应及时登记,认真审查案件,拟定答辩状,准备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出庭,结案法律文书应存档。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二(宽城区司法局驻宽城区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

 

 

  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

  二、操作模式:

  每年签订法律服务协议。

  三、服务内容:

  1、依法依规组织调解;

  2、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3、办理宽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4、为当事人提供公证办理指引服务;

  5、宽城区司法局或者宽城区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标准:

  律师调解工作室的执业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律师执业标准和公认的律师执业准则。律师调解需要符合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别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所规定,遵守依法调解、平等自愿、调解中立、调解保密、便捷高效、有效对接等各项原则,严格遵守调解范围、调解程序、回避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