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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教育局责任清单

时间:2020-11-02 15:31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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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教育局责任清单
序号 实施部门 部门职责 责任依据 对应具体工作事项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项目类别 责任部门 监管制度
1 区教育局 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党建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 区教育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 区教育局 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民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国家教育督导条例》
《残疾人教育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吉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吉林省学前教育管理条例》
2206173450000T 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在确认 行政检查 区教育局
2201173439000T 适龄儿童、 少年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行政许可 区教育局
2208173453000T 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行政奖励 区教育局
2208173454000T 对于残疾人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区教育局
2209173462000T 对教师申诉作出的裁决 行政裁决 区教育局
2209173463000T 对学生申诉作出的裁决 行政裁决 区教育局
220103-JY-CF-012 对教学用书征订、管理和使用混乱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教育局
220103-JY-QR-001 城区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变更等事项的确认 行政确认 区教育局
220103-JY-QT-004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批准 其他行政职权 区教育局
220103-JY-QT-005 幼儿园等级评定 其他行政职权 区教育局
2201173436000T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 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区教育局
2201173438000T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 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 教育审批 行政许可 区教育局
4 区教育局 负责全区民办幼儿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面向义务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登记、教育教学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2207173451000T 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 行政确认 区教育局
2201173436000T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 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区教育局
2201173438000T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 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 教育审批 行政许可 区教育局
2201173441000T 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区教育局
2201173442000T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区教育局
220103-JY-XK-001-001 民办普通学历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区教育局
220103-JY-XK-001-002 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区教育局

2208173460000T
民办教育突出 贡献奖 行政奖励 区教育局
220103-JY-CF-002 对擅自举办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教育局
220103-JY-CF-003 对民办学校违反规定办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教育局
220103-JY-CF-004 对民办学校出资人违法取得回报或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教育局
220103-JY-CF-005 对民办学校未按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教育局
220103-JY-CF-006 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不确定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占办学费用比例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区教育局
220103-JY-QT-001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区教育局
220103-JY-QT-002 民办教育机构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区教育局
220103-JY-QT-003 民办学校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备案 其他行政职权 区教育局
5 区教育局 负责全区学校统计工作,校园校舍规划、建设及维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2208173461000T 对教育事业统计人员或者集体的奖励 行政奖励 区教育局
6 区教育局 负责全区学校的德育、艺术、体育、卫生、科技工作;负责共青团、少先队、机关工委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2208173455000T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奖励 行政奖励 区教育局
2208173456000T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行政奖励 区教育局
2208173458000T 对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区教育局
2208173459000T 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行政奖励 区教育局
7 区教育局 负责全区学前段、义务教育段各项资助工作及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205173443000T 城市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 行政给付 区教育局

2205173444000T
城区困难在园幼儿资助 行政给付 区教育局
2205173445000T 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 行政给付 区教育局
2205173446000T 低保家庭子女学前教育资助 行政给付 区教育局
2205173447000T 孤儿学前教育资助 行政给付 区教育局
2205173448000T 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 行政给付 区教育局
8 区教育局 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2206173449000T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督导 行政检查 区教育局

2208173457000T
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行政奖励 区教育局
9 区教育局 负责高考、中考、成考、教师资格证、自考报名考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2201173440000T 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区教育局
2207173452000T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行政确认 区教育局
10 区教育局 代表区政府对全区中小学实行行政监督工作 《国家教育督导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20103-JY-JC-003 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检查 行政检查 区教育局
220103-JY-JC-004 教育督导检查 行政检查 区教育局
11 区教育局 负责全区学校教育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2 区教育局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206173449000T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督导 行政检查 区教育局
2201173437000T
校车使用许可
行政许可 区教育局
13 区教育局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