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宽城区第四次文物普查的通知
长宽府发〔2024〕5号
各街道、开发区(兰家镇),区政府相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四次文物普查的通知》(吉政发〔2024〕3号)文件要求,全面准确开展好我区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文物保护方针的重要举措。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与外部环境发生显著变化,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矛盾凸显。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全面摸清我区不可移动文物家底,有利于准确研判我区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更加科学有效具有深远意义。
二、主要任务
此次普查是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复查对象是指第三次文物普查(以下简称三普)所有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是指三普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本次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三、普查步骤安排
此次普查从2024年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开展普查准备;
第二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务是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第三阶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文物资源目录,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四、普查机构和职责
成立宽城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四普”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审定普查方案,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成员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组成(详见宽城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名单),负责组织动员本部门(单位)积极提供文物资源线索做好普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管理使用文物的相关信息,协助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部门(单位)的重要问题,协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安全和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宽城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简称区“四普”办),办公室设在宽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本次文物普查工作资料汇总、数据处理、审核上报、普查工作报告等,处理普查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五、普查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宽城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制定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省文物局后实施。
(三)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四次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情况,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普查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普查资料和数据涉及国家机密的,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如有泄密事件发生按照国家保密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宽城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宽城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崔东亮 宽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高 晶 宽城区副区长
副组长:商西雨 宽城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相文 宽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周咏梅 宽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汉东 宽城区政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成 员:艾迎丹 宽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志刚 宽城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 强 宽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石同礼 宽城区发改局副局长
马 岩 宽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郭竞飞 宽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 永 宽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 桐 宽城区住建局副局长
陈 岩 宽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翁俊雷 宽城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龙杰 宽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赵 楠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副局长
赵 刚 长春市统计局宽城区分局副局长
程波峰 宽城区凯旋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李 丹 宽城区站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班 辉 宽城区新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芳芳 宽城区群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晓辉 宽城区长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晓东 宽城区兴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晓明 宽城区团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俊哲 宽城区柳影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
胡东东 宽城区新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波 宽城区欣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南雪娇 宽城区兰家镇宣传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