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健康扶贫政策(2019年)
1、对区域内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持新农合证就诊贫困患者住院实行“一站式”结算。
2、可以在本区内一次性治愈的疾病,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本区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救治。因技术水平无法进行诊疗的,逐级向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申报,由上级医疗机构派出的医疗队专家或转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3、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动员贫困患者在省、市、区贫困人口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宽城区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等)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的,由区级医疗机构指导和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管理。家庭医生与全区贫困人口进行签约,按照签约协议对贫困人口进行相关治疗。
4、对住院低保户、贫困户患者执行“七免”“十九减”的减免政策。“七免”即免收普通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一般物理降温费、普通床位费。“十九减”即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心电、B超、胸透、X光拍片机、肝功、两对半检测、血糖检测、血脂检测、肾功检测、甲功检测、血沉检测、抗O检测、类风湿因子检测、心肌酶检测、血凝4项检测、血离子检测减免20%。
6、门诊免费为低保户、贫困户透析。透析费用医保报销一部分,另一部分由民政报销。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看病120”:“1”即,贫困人口在指定的县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用自付10%;“2”即,贫困人口持有“医保”慢病手册,在指定的县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买药,个人自付20%;“0”即,贫困人口在指定的县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住院0押金。
“服务111”:“1”即,一人1份健康档案,为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患者、残疾人开展免费体检;“1”即,“一人1策”诊疗方案。上级医院医生为贫困患者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1”即,一家1个家庭医生团队。开展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需要治疗的引导到正规医院治疗。
新农合扶贫政策
一、2019年贫困患者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
2019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270元,农村特困人员(含农村孤儿)、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民政部门给予补贴,其中,农村特困人员(含农村孤儿)每人补贴270元,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补贴130元。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1:1匹配补助资金,困难群体个人不需要缴费。
二、贫困参合患者新农合报销比例
1.提高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对患有32种常见慢性病(附表1)的贫困参合患者,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5%。在市级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在新农合平台报销后,增加10个百分点,提高到75%。
2.提高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对患有42种特殊疾病(附表2)的贫困参合患者,在省内省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低比例起付段以上的报销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在区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低比例补偿段按照比例补偿后,剩余合规部分增加报销比例10%。
3.提高住院患者报销比例。贫困参合患者在省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的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在区、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低比例补偿段补偿后的费用在新农合报销之后,合规部分报销比例增加10%。
4.提高重大疾病补偿比例。对患有42种重大疾病(附表3)的贫困参合患者,在省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低比例起付段以上的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
三、贫困参合患者新农合大病保险优惠
1、只要参加了新农合就同步享有大病保险的优惠政策。大病保险是指在新农合报销后,通过大病保险予以二次报销。
2、贫困参合患者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每段的报销比例均增加5个百分点。
3、贫困参合患者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降至3000元。
四、贫困参合残疾人康复新农合报销
新农合增加参合残疾人康复报销项目。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将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23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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