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表
文件名称:长春市宽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涉及的相关部门 |
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纸版意见)、长春市宽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长春市宽城区残疾人联合会、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宽城区大队、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宽城分局、长春市宽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春市宽城区科学技术局、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宽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长春市宽城区农业农村局、长春市宽城区商务局、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长春市宽城区群英街道办事处、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老干部局、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长春市宽城区应急管理局、长春市统计局宽城区分局、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宽城调查局、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健康局、长春市宽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长春市宽城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组织部、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道办事处、长春市宽城区欣园街道办事处(列出所有征求意见的部门名称) |
征求意见时间 |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 |
征求意见方式 |
书面征求意见 |
被征求部门的意见 |
共收到29个单位(部门)反馈意见,其中26个单位(部门)无意见,3个部门有修改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 |
修改意见23条,采纳14条,未采纳9条 |
未采纳意见的理由 |
1.第三章第三节 推动清洁能源高效利用部分。 区住建局建议删除责任单位中的“区住建局”。 不采纳理由:根据《宽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建部门职责包括制定并推进城区热源建设计划,推进燃气管网建设;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提高城市燃气管道覆盖率和人口气化率。 2.第三章第三节 推进散煤治理工作部分。 区住建局建议删除责任单位中的“区住建局”。 不采纳理由:根据《宽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建筑行业发展绿色建筑,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并推进城区热源建设计划,推进燃气管网建设。 3.第三章第六节 深入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部分和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部分。 区住建局建议删除责任单位中的“区住建局”。 不采纳理由:根据《宽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建部门职责包括组织建筑行业发展绿色建筑,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4.第四章第三节 深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部分。 区住建局建议删除责任单位中的“区住建局”。 不采纳理由:根据《宽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建部门职责包括负责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等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所辖行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5.第五章第一节 强化水质断面精细化管理部分和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部分。 区住建局建议删除责任单位中的“区住建局”。 不采纳理由:根据《宽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建部门职责包括指导城镇污水、雨污分流工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和污水收集系统规划建设,采取措施,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 6.第五章第二节 严格流域水质长效管控部分、持续开展入河(湖、库)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部分和加强城市污水厂运行管理部分。 区住建局建议删除责任单位中的“区住建局”。 不采纳理由:根据《宽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建部门职责包括指导城镇污水、雨污分流工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和污水收集系统规划建设,采取措施,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 7.第七章第二节 加强城市生态修复,提升城市生态品质部分。 区住建局建议删除责任单位中的“区住建局”。 不采纳理由:根据《宽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建部门职责包括统筹规划并管理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和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其建设规模、水平与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相适应。 8.第八章第三节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部分和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综合利用部分。 区住建局建议删除责任单位中的“区住建局”。 不采纳理由:根据《宽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建部门职责包括组织建筑行业发展绿色建筑,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9.第十章第二节 完善绿色生活设施部分、引导全民绿色消费部分、营造宁静和谐生活环境部分。 区住建局建议删除责任单位中的“区住建局”。 不采纳理由:根据《宽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建部门职责包括在城乡建设中充分体现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负责城市计划用水和节水用水管理;组织建筑行业发展绿色建筑,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具体哪些没采纳,将未采纳的理由说出) |
备注:后附各部门反馈意见复印件(包括无意见)
公众参与情况
文件名称:长春市宽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公众参与方式 |
网络 |
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20日 |
参加人名单 |
全体公众 |
公众参与结论 |
未收到反馈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 |
无 |
未采纳意见的理由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