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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宽城区2021年度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后附解读】

时间:2021-02-22 09:44来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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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宽城区2021年度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长宽城管办[2021]2号  

      

区住建局、区征收办、区执法局、各街(镇):

  现将《宽城区2021年度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既是每年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工作,也是年初开展的“迎新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延续和进一步细化内容,希望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注:本《通知》同时印发区卫健局,牵头整治单位庭院环境卫生整治。

 

 

                                                                                      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宽城区2021年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2020年以来城市综合治理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成果,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从3月1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区开展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为主、部门联动、专项集中、阶段推进”的原则,结合当前季节特点,以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为重点,对辖区内各类堆放物、占道物、粘贴物、越冬垃圾、死角死面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全力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规范商家橱窗摆放、门前秩序和企事业单位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治理,实现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提升。

  二、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及责任划分

  综合整治行动以季节天气变化安排阶段性整治任务,专项集中整治与常态化治理相结合,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自查建档,挂图作业(2月22日-28日)

  以属地街道(镇)为单位,对本辖区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将存在重点突出问题的街路、小区、点位进行登记,报区城管办备案;区城管办将对各街道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对漏报的点位进行补充、汇总,形成各街道(镇)综合整治的线路图,对存在的问题逐街清理整治、逐项销号清零。

  第二阶段:逐项整治,阶段推进(3月1日-4月23日)

  (一)人居环境卫生清理整治(3月1日-15日)

  1、监督、指导物业小区对小区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排查清理,清除小区院内、居民楼道堆放物、占道物和各类垃圾杂物,对小区环境及楼道进行常态化消杀。(各街、镇)

  2、对全区61个弃管小区进行清理整治,清除小区内及居民楼道堆放物、搭建物、各类垃圾杂物和残冰残雪,清除卫生死角死面;对居民楼道进行常态化消杀。(各街道)

  3、对全区161个老、旧、散小区进行彻底清理,清除小区楼间、楼道堆放物、残冰残雪和各类垃圾杂物,对居民楼道进行常态化消杀。(区执法局)

  4、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清除冰雪盖帽垃圾、建筑残土和各类垃圾杂物。(各街镇、区执法局)

  (二)规范治理单位庭院、工地、围挡(3月16日-3月31日)

  5、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庭院可视范围内环境秩序进行规范化治理,清除影响环境卫生和市容观瞻的堆放物和各类垃圾杂物。(区爱卫办牵头,区执法局、各街镇配合)

  6、强化施工工地、拆迁空地和遮挡类围挡管理,清洗、修复污损围挡,更换、拆除破损、废弃围挡,清除非法广告;规范施工工地物料堆放,无积存垃圾;生活环境整治,定期消毒消杀;严查复工工地出土管理,杜绝车辆带泥上路、不加苫盖、沿街撒落问题。(区住建局、区征收办、区执法局、各街镇配合)

  (三)沿街商家秩序规范化治理(4月1日-23日)

  7、在2020年“窗明几净”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沿街商家窗体字、墙体广告、灯箱牌匾和乱扯乱挂行为的清理整治;监督、指导商家对橱窗内物品摆放进行整理规范,全面提升主次街路两侧市容市貌。(区执法局、各街道)

  8、开展牌匾广告大排查,针对春季大风天气影响,对全区临街商家牌匾、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清理,牌匾广告要保持安全整洁、无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牌匾广告进行登记,制定整治计划,逐个销号清零。(区执法局、各街道)

  9、大力推进沿街商家、企业“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按照年初制定下发的《宽城区街路“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抓好落实,并由试点街路向全区域扩展;督导商家清除卷帘门上的非法广告。(区城管办、各街道)

  (四)开展城市伤痕大排查(3月1日-4月30日)

  10、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对辖区内城市伤痕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区住建局对各街道报情况核准市管、区管市政道路划分,各街道对区管范围内的城市伤痕治理工作要建立清单,上墙挂图作业,季节条件符合施工条件时要对照清单逐一销号清零。(区住建局、各街道)

  (五)常态化清理整治和消杀工作

  11、对全区57个垃圾中转站、759个果皮箱、42个废弃口罩回收桶和110座自建公厕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杀,保持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成效。(区执法局)

  12、利用天气转暖时机,对全区主次街路、快速路、桥梁、广场进行机械化清扫、除尘;对快速路挡墙、交通隔离护栏等城市家具进行清擦。(区执法局)

  13、加大对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座商(市场)外溢、占用停车泊位、违规牌匾广告等城市乱象的清理整治,规范城区市容秩序。(区执法局、各街道)

  14、全面清理辖区内街路两侧、居民小区内的非法广告,清化城市空间。(各街道)

  第三阶段:督查检查,考评验收

  (一)日常督查督办(3月1日-4月23日)

  区城管办督察科将按照各街镇自查、助查问题“挂图式”整改方案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办整改。

  (二)专项督查检查(3月1日-4月23日)

  区城管办根据《方案》实施步骤,分别与各街镇相关负责人共同对综合整治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办公,现场研究整改。

  (三)综合检查考评(4月24日-4月30日)

  区城管办与各街镇相关负责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联检联评、现场打分,各街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形成检查考核评比通报,考核评比情况计入年终绩效考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次整治行动作为“迎新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延续,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果,针对春季季节特点,对所承担的整治任务,制定专项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全面深入的综合整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调度、开展巡查、推动工作。

  (二)加强统筹,抓好配合。区城管办统筹协调,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具体组织推进,既要主动完成好本单位的整治任务,又要配合其他单位做好整治工作,要动员业主单位和市民积极配合参与,形成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团结奋战的整治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察,严格考评。由区城管办牵头,对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格督察考评,考评结果全区通报。整治行动中,各责任单位要每周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成效显著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通报批评,督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负责将综合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30日前报区城管办,城管办汇总后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四)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大力宣传市容环境卫生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市民的环境卫生和文明意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整改到位,取信于民,扩大影响力。要积极总结综合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重要成果,撰写高质量信息和宣传报道稿件,协调新闻媒体发挥好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为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解读:一图读懂|宽城区全面开展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