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宽城区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宽府办〔2021〕24号
各街镇,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宽城区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宽城区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关爱未成年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护蕾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汲取近期外省市发生的多起学生溺亡事件的教训,有效遏制我区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讲话精神为统领,突出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家庭履行防溺水监护责任、政府相关部门落实防溺水监管作用和社会营造防溺水工作氛围,全面落实家校合作、部门协作、联防联控各项预防工作措施,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教育、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和联防联控联管全覆盖、无盲区,努力构建学生自护、学校保护、家长监护、政府爱护、社会共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降低我区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学生自护,健全落实学生自助、自主防范溺水工作机制。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通过订立小组公约,形成相互提醒、约束机制。对于学生发生到危险水域嬉戏的冒险行为,要求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提醒,必要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溺水风险发生。
(二)强化学校保护,着力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在四年级以上年级学生中组织开展以下“十个一”学校保护措施:一是上一堂预防溺水生命与安全教育课,引导学生认识溺水风险,尊重生命、珍爱生命、自护生命;二是举行一次“预防溺水,从我做起”主题班会和团队活动;三是举办一次“预防溺水,从我做起”国旗下讲话;四是举办一次“预防溺水,从我做起”征文活动和手抄报比赛;五是印发一份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手册;六是组织一次预防溺水技能培训和知识竞赛,向学生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避险和自救能力;七是布置一次“查找身边溺水隐患”家庭作业。八是发布一道预防学生溺水禁令,将教育部防溺水“六不准”传达至每一名学生;九是查找一次校园周边溺水风险隐患,并及时予以消除。十是健全和落实一系列预防学生溺水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在校期间封闭管理,严防学生上课期间外出游泳;要加强住宿生管理,避免课后到河边玩耍或下水游泳,建立午间休息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生午间休息时间段的监管,特别是城郊、农村地区学生的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在午间休息、离校时外出游泳;加强对学生上、放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放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顽皮等重点学生,落实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
(三)强化家庭监护,教育引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局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召开预防学生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家长进行学生溺水警示教育、预防学生溺水基本常识教育、教育部“六不准”宣传教育和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教育,教育引导家长认清学生溺水的现实风险、强化学生居家法定监护责任和防溺水第一责任,使家长能够自觉、正确履行监护责任;要与每一名学生家长签订《预防学生溺水责任书》和《预防学生溺水承诺书》,明确和强化家长预防工作责任;要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向家长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宣传工作;要健全和落实节假日一日一提醒、一日一报告工作制度,班主任每日早8时前要通过微信群、QQ群、钉钉群、学校公众号等形式,向家长及学生发布提醒信息,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要强化家长对在家留守学生的监护,以及假期离开住地去农村探亲访友、旅游出行的学生野浴行为监护,防止因戏水玩耍、野浴游泳引发溺亡事件;对于临时改变放学时间的情况,学校要提醒学生放学后及时回家,不要在外逗留,并将离校时问告知家长,提醒家长掌握学生行踪;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关注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健全关爱措施,定期开展家访,督促家长切实加强监管。
(四)强化政府爱护,切实体现生命关爱担当与情怀。有关部门要着眼“护蕾”,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同频连动,同向发力,形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合力。
(五)强化社会共护,努力形成群防群管工作局面。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志愿服务活动,成立志愿服务队,在重点时段、河段、地段和危险水域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志愿巡查服务活动,筑牢学生防溺水安全网;开通防溺水举报热线89990235,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一旦发现少年儿童私自在野外玩水,要及时制止,并拨打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团体、志愿者通过开办“爱心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等公共活动场所,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教育学生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实施步骤
从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6月23日—6月25日)
广泛动员部署。各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层层进行思想发动,凝聚共识,激发动力。
(二)严防严控阶段(6月26日—8月31日)
各部门按照部署狠抓工作推进,将各项工作举措落细、落实。要开展联合行动,进行防溺水隐患排查和整治,针对重点水域设立警示牌和危险水域、重点时段巡防工作,以及校园周边、上下学路途、学生活动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河道、水库、池塘、水坑等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检查出的危险水域要造册登记,建立台账,纳入整改,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各学校要将危险水域情况告知未成年学生家长,制订好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好安全责任。各单位每月25日前报送防溺水阶段工作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日)
1.全面落实“开学安全第一课”活动要求。深入推进和组织开展“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活动,将防溺水工作作为教育宣讲的重要内容,构建学校、年级组、班级三位一体安全教育模式。
2.扎实推进安全制度落实。从秋季开学之初,继续推进防溺水的各项工作,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形势分析、风险评估、日常监管等安全措施。
3.整理台帐资料固化成果。各部门要及时总结预防溺水工作成果,完善预防溺水工作资料台帐,形成有价值的应用成果和经验材料。各单位于9月3日报送本部门防溺水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主动担责。学生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与社会稳定。各部门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将其作为落实“护蕾行动”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区“护蕾行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和落实相关工作举措,做好份内工作,体现责任担当和“护蕾”情怀;要密切配合,搞好联动和工作对接,堵塞预防工作的死角和漏洞;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压紧压实街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保护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学生溺水发生率有明显的降低。
(二)突出重点,积极预防。突出事前预防,着力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能力,将学校抓预防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突出家庭监护,聚焦各项有效措施,确保家长监护责任落实落地;突出巡查管控,加强日常巡查值守,特别是在节假日和双休日要增派人员,加强管控,发现未成年人有私自靠近水边或戏水、游泳等不安全行为要立即劝阻,对采取措施后仍不听劝告的可请求属地派出所协助;突出农村学校、农村学生抓防范,突出临近水域的学校抓预防,着眼实际,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各项预防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督导,推动工作。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溺水工作要求,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学校要开展自查,各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督察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导工作落实。要强化责任倒查,对每一起学生溺水淹亡事件,事发地区和学校要说明原因,查找预防工作漏洞;区里将派工作组实地检查,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管等导致发生学生溺水淹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要严格溺水淹亡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学生溺水淹亡事件及时准确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附件:宽城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附件:
宽城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夏季来临,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成立宽城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晓冬 副区长
副组长:杨大为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于立群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季洪光 区文旅局副局长
刘鸣坤 区妇联主席
李轶男 区团委书记
于占海 区民政局副局长
朱玉洁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永祯 区应急局副局长
柳洪涛 区卫健局副局长
陈 岩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崔永强 站前街道武装部长
李晓东 新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殿庆 南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曹志勇 东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刘 微 群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军 凯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东东 柳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国生 团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伟 兴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军伟 欣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志刚 兰家镇政府宣传委员
魏自成 市规自局宽城分局副局长
赵玉臣 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副局长
周 正 消防大队副队长
杨春艳 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杨大为(兼),副主任杨春艳(兼)。
联系人:周峰,联系电话:89990298。
二、成员单位职责
教育局:要在政府“护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牵头抓总工作,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群策群力落实预防工作各项举措;同时立足教育系统,做好学生自护和学校保护的工作,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主力军、主阵地作用。
区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有关青少年及儿童人身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正面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媒体,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报道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参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公安分局: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出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故肇事人,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规自分局:加强积水矿坑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
应急局: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对接报的较大溺水事件信息,及时向区政府报送。
住建局:要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内深基坑、沟糟、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立安全警示牌。加强对管辖的公园内水域的隐患排查和监管。
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了解安全运行状况,认真查找问题,做到即查即改。督促有关单位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负责所管辖水库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人员值班,加强巡查巡防并建立联网监督模式和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劝阻学生私自玩水和游泳行为,并通知学生所在学校、街道或社区等单位,督促家长(监护人)提高安全意识,履行监护责任。加强所辖公园的内河、水(池)塘管理,在公园内河、水(池)塘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对进入危险区域游人进行劝导,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文旅局:配合相关部门规范A级旅游景区涉水区域警示标志、加强A级旅游景区水域监管,指导A级旅游景区按照景区评定等级标准落实涉水区域的安全规范、执勤巡视以及救护措施。
卫健局:开展防溺水应急救护知识进校园活动,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溺水自救、施救知识,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生溺水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民政局:充分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职责,通过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妇联:组织志愿者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家庭困难的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团委:要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消防救援大队: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街镇:要落实好属地责任,统筹相关部门,及时对辖区内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塘、沟、渠、坑和水库、湖泊等重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整治,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认真组织巡查值守,妥善做好应急处置;要将工作压力层层传导给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调动其预防溺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预防工作的高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