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社会评价公开

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2021年度宽城区社会组织评估的公告

时间:2021-07-02 14:05来源:区民政局索引号:
【字体: 打印

 

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省市民政部门工作要求,为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加服务社会的功能,提高社会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我局拟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为确保评估过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拟委托第三方对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度宽城区社会组织评估

  2.实施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

  3.项目概况:2021年103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分类别进行评估。具体类别:社会团体分为行业类、学术类、公益类、联合类等。社会服务机构分为教育类、卫生类、民政类人社类、体育类等。

  4.项目要求:此次评估采取参评社会组织自评后按要求向第三方提交评估材料,第三方进行材料审核、实地查看、按标准评分、出具初评意见,在民政局审定评估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后,配合组织召开全区社会组织2021年度评估总结会议。

  第三方要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工作,遵守评估工作纪律,不得随意简化评审流程;不得利用评估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教育引导评估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实施单位、评估对象和社会的监督,自觉接受评估对象和社会公众对评估工作的咨询,积极回应质疑。

  二、承接资质条件

  承接项目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资质:

  1.近两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两个年度年检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2.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具备评估工作职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完善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承接方申报材料

  1.2021年度宽城区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包括经费报价、评估要求以及评估报告等情况。

  2.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正反面);

    3.银行开户行复印件;

4.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按照申报材料顺序A4纸装订成一册。申报材料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时间:202175-7月11

   3.申报地点:宽城区民政局 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

  4.申报结束后,民政局将择优选择第三方,结果将另行通知。

  联人:刘玉梅     联系电话:89990133  

 

   

                                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

                    2021年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