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政协提案

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023G024号提案的回复

时间:2023-05-18 10:32来源:区教育局
【字体: 打印

 
长宽教〔2023〕22 号 
李雷雷委员:
  你提出《关于提高在校中小学生午餐质量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就你提出的相关建议回复如下:
  一、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体检符合要求,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期初和期中,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安办等单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属地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供餐单位进行了联合检查和随机抽查,规范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
  目前,宽城区共有 40 所中小学校。营养餐管理模式分为食堂自营、委托经营、营养餐公司送餐三种方式。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午餐在食堂或班级就餐。自 2019 年 2 月国家三部委公布《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来,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2019 年 4 月 1 日起宽城区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落实校长陪餐制,有条件的可以实行家长试餐制,并及时记录,对于校长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家长试餐、学生用餐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营养餐公司和食堂管理员反馈,不断提高学生营养餐品质。教育局要求学校采取自愿的原则,不强制学生征订营养餐,同时加强审计监督和财务公开,实现学校自营食堂公益性、非营利性这一原则。
  三、全面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
  在学期初指导全区 4 家学校食堂,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倡导实行分餐制。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APP 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
  四、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宽城区中小学校外供餐单位共 7 家,食品量化等级全部为A级,并且在长春市教育局备案。全面分析企业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指导企业严格食品原料控制,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到分开存放生熟食品、烧熟煮透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
  承办人:于秋惠 电话:89990299
  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