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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宽城区政府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7-11-11 00:00来源: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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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

  《关于〈宽城区人民政府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机构改革部分)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宽城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宽城区人民政府免征农业税

  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机构改革部分)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宽城区人民政府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宽城区乡镇的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关于实施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改革的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宽城区人民政府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各乡镇的定职能任务、定内部机构、定人员编制工作(以下简称“三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调整和完善乡镇党政机构设置,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党政管理体制。

  二、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三定”工作

  (一)乡镇党政机构的“三定”

  1.定职能

  (1)职能转变和调整。有关划出、划入、转移或下放职能的具体内容。

  (2)乡(镇)的主要职能。参照上级批准的职能确定。

  2.定机构

  乡镇党政机构的数量、名称和主要职责。乡镇党政机构的数量要严格按区编委核定的数额设置。名称要统一规范,主要职责要清楚。

  3.定编制

  编制、领导职数和党政机构领导职数。

  4.其它有关事项。①关于解决职能交叉和事权界定的意见;②部门减少、废止、下放、移交行政审批事项;③拟保留的审核审批和备案事项。

  (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的“三定”

  1.各部门职能的确定。要坚持“上下衔接,定位准确,规范合理,运行顺畅”的原则,主要应依据法律、法规,并参照上级有关部门的“三定”规定进行。

  2.要根据机构改革政事分开的原则,对事业单位新增加的职能必须以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

  3.在精简的基础上,不强调上下对口,个别单位经批准可采取挂两块牌子的办法。

  (三)乡镇党政各部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确定

  这次乡镇党政机构改革主要是精简和完善党政机构设置,转变职能。因此,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方面,都有效大幅度精简,全区乡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总计为53名,其中奋进乡30名,兰家镇23名;乡镇领导职数为11名,其中奋进为6名,兰家镇为5名。各办公室(所),原则上按1室(所)1职配备。

  (四)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确定

  全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80名,其中奋进乡镇45名,兰家镇为35名;各事业单位编制不得低于5名,11名以上的可以设副职,但每个单位的领导职数不得超过2名。

  三、 关于“三定”方案的制定和审批程序

  (一) 各乡镇依据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的原则,提出职能调整、转变、党政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初步意见,与区编办协商。

  (二) 区编办对各乡镇“三定”方案在征求分管区领导的意见后,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 区编办将各部门报送的“三定”方案连同审核意见提请编委会审定批准。

  (四) 以区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各部门“三定”方案。

  (五) 各乡镇“三定”方案一经批准,要及时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确保机构改革顺利按期完成。

  (六) 各乡镇报送“三定”方案截止时间:2005年10月30日午。

  四、关于“三定”方案的实施

  (一)认真落实 “三定”方案

  1.各乡镇已经确定调整和划转的职能要尽快到位,部门之间要积极协调,密切合作,及时衔接,保证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两不误。

  2.党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必须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执行,不得突破。

  3.各乡镇特别是更名、职能调整和新组建的部门,要抓紧拟定组织实施好“三定”方案,保证调整后的机构按时运转。新组建(更名)的事业单位,要在接到批准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到区编办领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并实施法人登记。

  4.各乡镇要结合部门“三定”方案的实施,研究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乡镇行政管理实际的工作规则,建章建制,规范工作程序,协调内部工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并落实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抓好定岗定员和超编人员的安置工作

  各乡镇要根据“三定”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办公室(所)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科学设岗,根据区编委核定的人员编制一次性定岗定员,实行竞争上岗,对超编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认真进行检查指导和总结验收

  区编办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区乡镇“三定”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在改革实施完成后,区编办要及时对机构改革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整个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五、加强组织领导

  宽城区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区编办负责具体工作。

  区编办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掌握信息,加强工作指导,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各部门“三定”方案的审核、把关,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这次机构改革工作,加强领导和协调,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稳妥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要分工配合,共同抓好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涉及职能交叉需要调整事权的部门要顾全大局,有关双方的主要领导要主动沟通协商,顺利衔接划转。

  要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过渡,妥善保管好技术资料、文件、档案,确保不泄密、不流失。

  要严格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全区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圆满完成本次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