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家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各部门: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宽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长宽办[2007]31号)和《宽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长宽府发[ 2011 ]50号)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必要举措,对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为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提供初始数据,有利于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二、国有资产清查的时间、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的范围为兰家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各单位。本次资产清查于2012年3月—6月进行。
三、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根据《宽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长宽办[2007]31号)、《宽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长宽府发[ 2011 ]50号)及《宽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
四、国有资产清查要求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目的是摸清全区资产情况,处置长期闲置的资产,真实、客观地反映全区资产状况,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各街(镇)、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准备,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协作,积极克服困难,按期圆满完成资产清查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区财政局将对清查结果进行详细总结,并将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上报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按照文件规定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统一处置。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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