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财政局关于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情况的检查的查前公示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宽城区财政局本年检查计划安排,决定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为促进检查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扩大群众对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现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结束。
二、检查单位名称
1.长春市桥达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2.吉林省弘源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三、检查目的和内容
为更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本次检查重点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进行检查。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检查组人员在检查期间遵守工作纪律和执行廉政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联系方式
监督组电话:0431-89990381
联系邮箱:617876775@qq.com
特此公示。
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