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财会【2024】508号)精神,我局拟组织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无证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计划于8月20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
二、被检查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的核查清单,确定此次专项检查的被检查单位为:吉林省鑫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长春惠财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金记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神算子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宽城区昊远财务代理工作室、宽城区希望代理记账工作室等6家企业。
三、检查目的和内容
本次对代理记账“无证经营”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旨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管职责,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检查内容为被检查单位是否存在代理记账“无证经营”行为。
四、联系方式
检查组组长:姜飞飞
检查人员:程洋、曹译之
检查组电话:0431-89990381
联系邮箱:617876775@qq.com
特此公示。
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
2024年8月9日
初审:郭丽荣
复审:姜飞飞
终审:陈灵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