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4】388号)要求,宽城区财政局对长春市宽城区妇女联合会、长春市宽城区法学会和长春市北兴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对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对公司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被检查单位能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财务核算等会计行为比较规范,基本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加强对本单位资产的管理,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比较有效的财务控制与监督。
二、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
被检查单位主要存在原始凭证不完整、会计核算不正确、会计人员未参加继续教育、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宽城区财政局要求被检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2日
初审:姜飞飞 复审:郭丽荣 终审:陈灵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