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按照长春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一体化在线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项规定和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现结合我区实际,将本年度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强化新型监管机制制建立
加强整体设计,创新监管理念,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风险特点,全面推行一体化在线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统筹各类监管资源,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探索实现监管可预期、信用“通用+专业”分类监管、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配合落实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独立部署工作
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在我市独立部署项目正在研发中,会在现有平台基础上逐步增加新功能,预计上半年平台研发工作全部结束。研发过程中,各部门正常使用平台,积极配合研发工作,新功能上线会下发通知并进行相关培训。平台将囊括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所有工作,涵盖特殊重点领域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大数据推送、上级转办交办、风险预警等,推动全区综合监管。
三、夯实基础数据录入完善工作
一是各部门要抓紧时间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的部门、机构、人员等基础信息,更新完善一体化监管平台检查人员信息,及时将离岗、退休人员的账号停用,实现检查人员与“互联网+监管”执法备案系统人员的ID对应;二是各部门根据各自权责标签建立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将本部门相应的市场主体录入到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确保每个有检查事项的权责标签下都有检查对象名录库、每个检查对象“应纳入、尽纳入”。
同时,针对上述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各部门应该安排专人,做到相关数据动态实时更新,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对监管对象未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出现“监管真空”的,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有关部门将照单问责。
四、完成部门检查计划制定
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工作情况,根据《长春市部门联合监管事项目录》,在3月5日前通过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完成部门联合检查计划的制定,报区司法局审核后实施;二是各部门要统筹制定本年度抽查计划,除已经纳入部门联合检查计划的检查事项外,所有检查事项都要纳入部门内检查计划,并报区司法局审核后实施;三是各部门要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平衡规划检查时间,避免出现抽查比例过高、频次过密和检查时间过于集中的问题。原则上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得低于监管对象的3%,不高于20%; 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
按照省双联办《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开始,已完成的逾期任务视同于未完成,并纳入考核,各部门制定计划时要注意计划结束时间。区司法局要严格把好抽查计划的审核关,本年度的抽查任务必须于年底前全部录入完成并公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的硬指标全面完成,真正实现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所有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这一目标。
五、科学实施抽查检查规范监管行为
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部署,各部门行政检查人员要按照执法备案系统(我要执法app)功能使用要求,到达检查现场后,开展核验,填报检查结果,并对填报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二是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时,要应用平台的信用“通用+专业”分类监管功能合理设置并动态调整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和抽查概率,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三是开展部门联合检查时,发起部门要与参与部门检查人员充分沟通协调好现场检查时间,按照执法备案系统(我要执法app)功能使用要求,使用执法备案系统,所有部门检查人员都同时到达检查现场核验后,开展检查,填报检查结果并公示。如果有个别部门的检查人员未到达核验现场,该任务无法开展检查,因此造成检查任务无法完成的,由未到场的检查部门负责。
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一是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部门确保各项监管任务落实并在年末实现监管结果全部录入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并公示,实现抽查结果公示率 100%的硬指标,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转入后续查处程序,依法依规处理,防止行政检查与案件查处脱节,并及时将案件查处结果录入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提高监管事项(行为)覆盖率;三是将收集各部门相关监管信息,集成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特殊重点领域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七、全面加强检查指导
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运用政府督查、营商环境考评、绩效考评等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力度,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重点考核计划制定、任务完成、联合抽查、结果公示等,并通过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的绩效考核功能对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不定期通报各部门工作情况。
宽城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