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编号:2017D011
提 案 人:王子祺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提案内容: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平安宽城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要求,努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举措,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平安宽城”建设成效明显,保障和促进了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区当前经济发展困难依然很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面临着新挑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有如下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一是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仍需提高。我们发现,“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在部分领导中还没有真正确立,有的领导对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的全局性认识不足;少数综治成员单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工作比较被动,齐抓共管作用发挥不明显;企业参与综合治理的热情不高,全民全社会参与意识和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不强,部分群众存在的不愿依法解决诉求,“信访不信法”问题还较为突出。
二是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和问题研判有待增强。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各种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在重大决策前、重大项目实施前,还未能够全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相应落实对利益受损群体补偿政策;综治成员单位之间缺乏定期交流沟通机制,力量协调不够,没有完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依然脆弱。治安调解力量薄弱,面对上级各种考核穷于应付,不堪重负;近年来,各级政府虽然在人防、技防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的财力,但仍不适应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需求。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
一是增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建议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好“发展是第一要务”和“稳定是第一责任”之间的关系,加强正面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已有平台,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强调宣传内容和对象的针对性,保证宣传入脑入心,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做好对青少年、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行为规范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是重视源头预防,创新综治工作机制。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维稳工作的重要途径;健全和完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及时化解因劳动社保、土地征用、企业改制、房屋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建立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对需要及时救助的社会问题、信访问题要落实有关管理工作;完善问责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维护稳定”的表彰奖励力度。
三是强化载体建设,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以系列平安创建为载体,使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矛盾纠纷多、治安问题易发生、平安创建难的特点,积极探索企业创建活动机制,通过明确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逐步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安装技防设施,增强治安防范能力;在开展“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社区”活动中,既要发挥牵头部门、参与单位的积极性,又要重视综治部门的协调作用,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四是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平安建设工作合力。建议建立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沟通信息,研究问题,探讨对策,总结经验。如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中,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合力;从平安建设工作出发,整合利用我区已有的遍布学校、企业、社区、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以及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安等技防、物防、人防设施,社区警务信息和有关单位采集的基础数据信息在适当范围内实现共享。
五是加大保障力度,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实力。建议政府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改善。继续推进乡镇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要按规定配备专职综治干部,加强基层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建设,对村(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给予适当补助,构建基层综治信息“存储、互动、录入”网络平台,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高基层工作效率。继续强化科技防范体系建设,加快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步伐,抓好技防设施的升级换代工作,以政府投资、社会支持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解决相对落后地区技防投入维护经费缺、落实难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探索考核与奖励相结合的办法,以奖代补,调动基层民警和综治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深化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