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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女性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问题的建议

时间:2018-12-11 14:35来源: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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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编号:2018T03

  提 案 人: 于  恒     民盟宽城区委员会

  提案内容:

  当前,宽城区现有常住人口48万人,流动人口数量增速迅猛,流动人口在10万人左右,其中女性流动人口占15%。女性流动人口绝对数量的增长对政府管理和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压力,她们的居住、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利益失衡问题也渐渐凸显。

  一、宽城区女性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现状

  1.宽城区女性流动人口的经济融合状况。经济水平是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区的基础条件,主要从就业、收入、消费等方面进行衡量。被访的50位女性流动人口中其所受教育水平主要集中在初中至高中(中专)层次,占76.1%,较低的受教育程度决定其较低端的职业选择,近80%的女性被访者依然以低层次的服务业、小商业、工业为主。40%的被访者年收入在1~2万元之间,与我市政府近年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尚存在一定的距离。

  2.宽城区女性流动人口的公共权益融合状况。公共权益融合程度主要反映在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是衡量女性流动人口是否具备市民待遇的重要指标,反映的是社会融合的广度。目前,我区女性流动人口中,一方面劳动保护意识虽有提高,但劳动强度大、劳动培训明显不足,另一方面医疗、养老、工伤三大保险水平有待提升,住房、教育保障的实质性差。被访者中39.6%的儿童因无法在父母工作当地享受义务教育机会,只能在原户口所在地上学,成为留守儿童,也成为制约女性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城市社区的现实障碍。

  3.宽城区女性流动人口的社会关系融合状况。社会融合程度是流动人口在一定的经济收入和社会保障为前提条件下,形成与当地人接近的生活方式,从而具备与当地人发生社会交往,进而形成新的与当地人相同的价值观的过程。这往往属于精神层面的内容,反映社会融合的深度。整体而言,女性流动人口的社会关系整合水平较前两项水平略高。25%的被访者遇困难会找当地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法律部门或律师协助解决,体现出女性流动人口理性处事能力较高。90%以上的被访者都对长春这座城市有明显的归属感。

  4.宽城区女性流动人口的政治融合程度。政治融合是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重要内容,强调平等参与、权益表达,体现女性流动人口与城市体系融合和实现自我发展的实质水平。调查显示,由于部分偏远乡镇工会、党、团、妇联组织的设置不健全,女性流动人口参与社团组织的积极性不高,自身又没有形成任何可依托的现代意义上的自治社团,也缺少联系政府决策部门的有效的制度化通道,目前宽城区女性流动人口的政治融合状态还处于较落后的阶段。

  二、宽城区人口社会融合政策的评价与思考

  目前我市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坚持以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推动福利共享,消除城乡差异,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为目的。从制度上为女性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提供了极大的支持。但因政策推出的短暂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制度运行的差异性以及流动人口自身的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当前宽城区动人口社会融合程度还处于较低的水平。而宽城区的实践为女性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政策的成熟发展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思考:

  1.女性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关键要提高流动人口素质。流动人口的素质,国外学者往往称之为人力资本,主要包括教育水平、工作经验和劳动技能等因素。对于流动人口要融入城市社区,最根本的就是凭借自身的素质,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获取相对稳定的职业及较好的经济收入,一定的经济收入和地位是形成与当地人接近的生活方式的物质基础。通过多力量、多渠道支持流动人口的疾病防治、技能水平等综合素质提高,是制度促进社会融合进程的首位因素。

  2.女性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要着力加强社区化建设。社区是城市的基础单元,是女性流动人口和城市居民比邻而居、共同生活的空间,也是城市完善功能和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载体。一是借助“人、屋、业、证”四位一体的属地化社区管理模式,为女性流动人口提供疾病预防、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借助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流动人口自我管理的水平,促进与居民互动、共处,增强归属感,为女性流动人口由一定经济融合、公共福利融合逐步走向社会关系融合提供良好的社会平台。二是推动党、团、妇联组织的社区化建设,为女性流动人口提供表达意见的渠道和利益表达机制,促进有效解决社会管理和流动人口之间脱节的问题,为流动人口有序的政治参与创造条件。

  3.构建党委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成员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虚实结合的平台。“虚体平台”主要是明确党委政府、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成员在流动人口社会融入中的职责定位,做到恪尽职守,协同共治。“实体平台”则是借助街乡政府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服务站,为女性流动人口提供一系列社区服务管理项目,并逐步使流动人口可以享受到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市民待遇。对于女性流动人口大量聚居的城乡结合部社区,继续探索具有城乡结合部特点的“农村社区城市化管理”模式,按照城市社区组织的功能定位,重新组建社区各类组织。

  4.利用组织模式创新,充分挖掘现有社会团体力量,并积极支持、鼓励流动人口服务组织成长,加强社群自治。依托社区内建立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基层组织,承担组织、教育、服务、维权等功能,通过联系、凝聚与服务,使流动人口群体在履行义务中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快启动社会组织备案制,切实贯彻十八大提出的“政社分开”的要求,把“社会可以做好的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应该管的事”这一承诺落到实处。将公益性民间组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体系,可以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以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准则,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挥专业社会组织在女性流动人口社会融入中的优势,以弥补现有社会组织难以满足不同流动人口群体多样化服务需求的缺陷。

  5.进一步创新社会服务方式。实践表明,在邻里互助基础上的志愿服务不仅可以提升女性流动人口个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增进社区融合,在助人的过程中分享“乐人乐己”的志愿情怀;更是消除文化隔膜,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重要途径。因此,社会、社区组织活动可以基于“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加强社会服务方式创新,使女性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活动由被动式接受向主动型参与转变,积极倡导“参与式社区服务项目”,以项目运作为纽带,发动社区成员全程参与,实施网络化管理的组织服务模式。鼓励通过建立“新居民互助协会”等方式,整合各类资源,挖掘服务资源,助人自助,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同服务、同教育、同管理、同参与、同发展、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