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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18T0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12-11 14:43来源: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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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于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城市女性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宽城区城市女性流动人口问题的关注及对宽城区妇联工作的关心。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提案,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读。鉴于您提出的城市女性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问题是一个涉及子女教育、疗病防治、权益保护、诉求表达、劳动保护、技能培训、素质提升、社区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等城市女性流动人口管理的综合性问题,相关政策的制定执行均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由于妇联是群团组织,受职责定位的局限,难于完全答复您提案涉及的相关问题,所以,根据您的提案内容,区妇联积极协调提案事涉的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就业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部分社区,就相关问题分别进行了调研答复,经过认真梳理汇总,现对您的提案作如下答复:

  一、在保障城市流动儿童、农民工子女入学方面

  2017年,全区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4492人,占招生总数的47.5%,其中,小学2652人,占小学总人数的49.2%;初中1840人,占初中总数的45.2%。与2016年(3829人)相比,增长了17.3%,其中:小学比去年增长了11.1%;初中比去年增长了2.6%。流动人口增长的趋势依然存在。为此,区教育局积极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全区中小学办学质量,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问题。

  为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制定政策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推动工作开展。宽城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宽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和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长宽府发[2012]42号)和《关于落实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就学政策的决定》(长宽教[2012]12号),坚持“两为主”、完善“两纳入”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宽城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合理设计学校布局与建设,保证了教育资源配置满足发展的需要和群众的需求。努力改善接收学校的办学条件,实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按随迁子女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保障了这部分学生100%在流入地宽城享受到就学的同等待遇,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

  2、完善落实管理制度,建立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区教育局结合全国中小学网络化电子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统计报告制度。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要求,定期以报表形式统计随迁子女基本情况,将其纳入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中,为教育经费财政投入提供第一手资料。

  3、推行“学区制”入学,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公平接受教育。区教育局在招生工作中,要求各学校要一丝不苟的落实国家政策,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建立随来随入机制,开设绿色通道,不设任何门坎,任何学校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确保100%学校完全接收每一名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各学校均按照“均衡分班”的原则混合编班,统一建籍、统一管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按规定颁发义务教育证书和毕业证书。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在日常管理、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入队入团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实行同等待遇,同等权利。继续实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政策,全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人数持续上升,解决了进城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4、优化教育资源,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分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针对柳影、宋家一带农民工大量涌入,造成的入学难、招生饱和度偏高等问题,区教育局不断优化教育网点,扩建柳影小学,借用汽八资源新建分校,新增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分别是基隆学校、奋进学校、72中富城校区、宽城区实验学校、72中教育共同体富丰校区等。

  二、在为城市女性流动人口提供疾病预防服务方面

  (一)加强流动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

  1、借助行政社区网络调查摸底发现并掌握流动孕妇基本信息,将信息反馈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多部门相互联系,互通信息。

  2、为流动孕妇单独登记、单独管理,并专人负责。进行早孕建册并做好孕期保健及早期和中期高危因素筛查,并追踪随访,指导孕期保健,督促孕妇定期进行孕期检查,以保证母婴健康和安全。截止到目前,我区共进行流动孕产妇孕检346人,产前检查率达100%,无流动孕产妇死亡。

  (二)做好流动人口优生筛查工作。

  为了方便流动人口优筛检查,利用休息日为广大流动人群体检提供爱心早餐,2017年共进行流动人口免费优生筛查486人,随访486人,随访率100%,满意度100%。

  (三)抓好流动人口药具管理和叶酸发放工作。

  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发放采取跟踪发放,实现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考核、同服务。采取设点发放、主动领取、上门发放、领发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需求。2017年共发放流动人口避孕药具306人份;叶酸发放了57人,叶酸随访57人,叶酸知晓率100%,满意率100%。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针对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大,预防保健意识差的特点,区卫计局组织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到社区、公园、市场等流动人口多的场所大力开展社会宣传和女性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城市流动女性人口的预防保健意识,提高健康知识的知晓率,2017年共开展相关宣传和讲座3次,制作条幅6个,制作和发放宣传册6种1000余份。

  (五)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开展对流动妇女病例报告准确性的现场核查、漏报调查和督导工作。

  三、在为城市女性流动人口提供创业就业服务方面

  1、通过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发布就业信息。

  我区充分利用由区人力资源市场、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构成的三级就业服务体系,通过社区、街道收集,区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发布,使就业、求职信息形成了区域共享。

  2、区人力资源市场定期召开用工信息发布会。

  2017年,召开信息发布会12场,提供用工岗位1000余个,接待求职者800余人;为春谊宾馆、公园1号物业和长春轨道交通集团地铁1号线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200余人,切实解决了我区部分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3、通过“宽城区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积极打造“宽城区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并不断优化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了平台的实用性和便捷性,先后开放了创业贷款、政策法规、企业招聘等功能。2017年共发布用工信息225条,求职信息93条,提供用工岗位1000余个。

  4、区妇联积极用足用好各级各类支持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资金和项目,针对市场需求和辖区妇女意愿,开展技能培训,帮助下岗失业、生活贫困、农村失地妇女和就业困难女大学生学习掌握创业就业技能,增强致富本领和自我发展能力。近五年来,实施“吉林三姐”创业就业培训项目,举办经络养生、手工制作、育婴师、茶艺、电商等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班34期,帮助2364名妇女提高创业就业技能;巾帼家政服务窗口登记求职用工信息3260条,为560余名妇女提供职业介绍。在这些服务项目中,除省市个别项目的特殊要求,区妇联没有限定外来流动女性人口的限制,她们可与城市辖区妇女同样参与项目服务;而且,近两年区妇联一直在积极协调省市妇联放宽相关限制条件,争取让项目更多惠及非本地流动女性人口,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在维护城市女性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方面

  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我区没有对城市流动女性人口的限制,只要是居住在宽城区的妇女,同等享受各级妇联组织提供的维权服务。区妇联有效发挥我区“妇女儿童维权直通车”集“普法宣传、咨询投诉、多元调解、法律救助、判决执行”于一体的机制作用,突出司法维权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三级妇女维权调解组织和社区(村)妇女儿童维权站,通过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律师参与妇联接访;顺应长春市家事审判改革新形势,在全省首家建立“妇联—律所—法院”三方联动维权援助直通工作模式,通过线上“婚姻家事调解工作微信群”和线下“婚姻家事案件援助直通车”,为辖区妇女提供专业的维权法律援助服务。近五年来,通过“直通车”办理案件 51 件,解答法律咨询4980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372 件,援助案件153件,援助资金27.5万元。

  五、在关爱帮扶困难妇女群体方面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坚持需求导向,尽妇联所能,为辖区困境妇女儿童排忧解难。组织3070名贫困妇女参加长春市“两癌”免费检查,为2名患病妇女协调提供治疗援助;为100名贫困母亲和181名贫困家庭儿童进行免费健康体检;持续开展“代理妈妈”助学活动,五年来,全区各级妇联组织累计资助困境儿童1242人次,援助资金及物资合计87万余元。常态化开展“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巾帼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组织巾帼志愿者从关爱贫困母亲、关爱流动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做起,帮助身边妇女儿童,开展志愿服务677场,服务时长1930小时, 帮助1.2万人次。在这方面的帮扶,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没有对外来流动女性人口及家庭区别对待,她们可以享受到本地女性一样的帮助和扶持。

  六、在社区服务方面

  根据社会关注、居民需求,区民政局不断拓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领域,树立志愿服务的新亮点、新品牌,立足社区实际,以围绕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群众的工作宗旨,大力组织开展各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这些社区服务中,没有对外来女性流动人口的限制。

  从我们在社区了解到的总体情况看,目前社区的所有服务项目对外来女性流动人口均无限制,她们可以享受到与本地妇女一样的权利和服务,只是在办理低保、兼租(价)房等涉及政府资金援助、重大物资帮扶等待遇方面的申请时,对外来流动人口有一定限制,但相关政策的制定权不在区级政府或部门,在上面,区级政府只是执行机关。

  七、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

  社区普遍建立了居民议事会,社区妇联组织也普遍建立了妇女议事会,引导妇女依法依规反映诉求,鼓励妇女参与社区管理和社会治理。在这方面,城市女性流动人口享有与辖区妇女一样的权利,没有限制。但实际情况是,流动女性人口很少有主动自愿参与社区管理的。另外在社区换届过程中,也没有对外来女性流动人口的限制,只是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需要外来女性流动人口到户籍所在地开具一个放弃当地选举权证明后,方可参加现居住地的社区换届选举。在这方面,城市女性流动人口参与现居住地社区管理缺乏主动性、自愿意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综上,城市女性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问题是一个具有共性的、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政府职能部门积极作为、通力协作、长期关注,女性流动人口自身主动参与,才能逐步解决的问题,而非一朝一夕短期内解决的问题。区妇联将最大限度履行好妇联职能,高度关注并积极为辖区女性流动人口服务,让各级各类优惠政策、资金、项目更多更好地惠及城市女性流动人口及家庭,使其享有与本地妇女一样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宽城区妇联

  2018年5月20日

  联系电话:89990337

  联系人:石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