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家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清明节期间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节日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值班工作,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超前谋划、合理安排,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认真做好重大紧急情况的信息报告工作。值班期间遇有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或发现可能引发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要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出现的新情况进行跟踪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三要严肃值班纪律。各街(镇)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带班领导和科级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主要领导是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带班领导对值班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值班人员为直接负责人,不得由保安人员、更夫代替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不按要求执行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的,将予以通报。
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附表格式确定清明节期间值班表,经过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2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4025房间)。
区政府办公室电话:89990465;传真:89990465
附件:2015年清明节期间值班表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