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区政府相关单位,驻区相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镇)和“安全建设年”工作牵头单位要做好《规划》评估工作。
一、建设目标实现情况。对本地、本部门“十二五”期间应急管理总体目标、分类目标及量化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主要包括实现程度、到2015年年底可能完成情况的趋势判断及原因分析。
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对本地、本部门“十二五”期间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应急队伍建设、物资保障能力建设、紧急运输能力建设、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应急恢复能力建设、科技与产业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10个方面的总体布局与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包括具体任务进展、建设工程、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
三、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对本地、本部门“十二五”期间应急平台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及建设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对后续工作提出措施和安排。
四、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本地、本部门“十二五”期间加强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主要包括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社会参与应急管理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情况等。
五、有关对策建议。根据应对突发事件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分析当前应急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本地、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初步设想和政策建议。
各街(镇)、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要将此次评估与本部门“十三五”规划研究结合进行,要充分调动相关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科学客观反映实施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请于8月20日前,将评估报告(纸质件和电子稿)报送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4025房间)。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89990465
电子邮箱:jlcclee@sina.com
区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