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15年,宽城区依法行政工作立足新的起点,紧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要求,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总目标,坚持法律至上,强化法治理念,积极运用法治方式组织推进各项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进一步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提升政府涉法事务保障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主要工作
(一)大力营造法治环境,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布局。为充分发挥法治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条不紊的推进,年初,我区召开了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各部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除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谋划。同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政府常务会议、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上,多次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争取支持、推进工作。
二是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近几年来,我区始终把学法摆在重要位置,并纳入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的第一个议题,坚持每会必学、必讲、必议,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年初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在此基础上,区政府邀请省市法制办领导、法律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
三是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选树依法行政典型,召开了宽城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区市容环卫局、卫计局分别就创建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和交流。在不断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又确定了区文体局、价监局、安监局为第二批争创示范单位,并积极推荐区市容环卫局、卫计局争创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始终坚持把信息宣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好了法制信息的筛选、编辑和报送工作。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法律信仰的培育和法治文化的熏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提高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动力,增强法制宣传工作实效,使法律意识、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一年来,我区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8000余份,出动法制宣传车辆40余台次,举办法制讲座10余次,LED大屏幕全天滚动播放法治宣传节目。
(二)积极稳步推进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明显加快。
一是抓好“清单”编制公开。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现有区级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开展了“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形成的《宽城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目录》和《宽城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目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同时完成了行政职权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
二是做好简政放权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区及时清理、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组织相关区级部门完成对接。先后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7项,取消、调整区级行政审批项目21项,保留行政许可项目76项。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落实和监管工作的意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标准化动态管理,将审批类职权全部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三)坚持依法科学决策,政府决策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区政府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认真听取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
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和审查工作。年初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委员会,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检查制度》、《规范区政府工作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预审批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并及时下发了相关监督文书样式。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加强了对文件起草、审查、备案、公布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把关,提高了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是积极配合上级办理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草案征求意见事项,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工作。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予办理执法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工勤人员、临聘人员协助执法行为,一年来累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00余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全面推行“三段式”执法模式,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各执法单位自查自评、案卷评查组综合评查、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小组重点抽查等方式,分阶段对全区21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累计自查和评查案卷5569份。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评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依据之一。
三是增加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部实行行政执法网上公开制度,对执法依据、执法机关职能和权限、执法人员身份和职责、执法程序、处理结果等事项做到全部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其中,区卫计局、文体局等部门不但将收费、处罚依据的法规和文件以及执法程序、内容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而且还在服务窗口公布,全体执法人员实行挂牌上岗。
(五)做好复议应诉工作,纠纷化解渠道明显畅通。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筹备并成立了宽城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常任委员由政府人员组成。加大投入,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安排给区法制办两间办公室兼作行政复议接待室、案审室、档案室使用,为区法制办配备了行政复议工作用车,保障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召开了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发放了行政复议便民卡,扩大了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和解为主,努力化解行政纠纷矛盾。
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由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及立案登记制实行,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增幅较大。区政府在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协调相关工作部门按要求提交答辩材料,出庭应诉。积极配合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尊重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审判监督。同时,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全力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促成了部分案件撤诉、息诉,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法律事务,审查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对外合作协议,降低法律风险,维护政府利益。尤其对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做到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5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距离建设法治政府的长远目标还存在一些差距,仍有一些薄弱环节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还缺乏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二是行政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少数执法人员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自由裁量不合理的现象尚未完全杜绝。三是法制机构力量还比较薄弱。随着依法行政制度要求逐步完善,法制机构专门力量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履职、依法尽职,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水平。
(二)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的学习,定期举办培训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
(四)着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健全出庭应诉提前通知、审理结果及时反馈、统计信息定期交流等制度,提高各部门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出庭应诉的能力水平。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