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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宽城区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6-13 00:00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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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宽城区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6月13日
  宽城区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为促进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试点的总体安排,现就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按照合法、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以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各部门政务网资源,以及其他公共媒体,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众公示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四、公示原则
  行政执法公示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全面、便民的原则。
  五、公示内容
  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执法工作的依据、权限、程序、结果等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依据:包括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二)职责权限:监管、处罚、审批等权限,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区域、执法范围、具体执法职责以及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
  (三)执法程序:包括执法流程、执法制度、执法规范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
  (四)执法人员信息:本单位执法人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职务等情况;
  (五)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包括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六)执法结果: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案件强制执行的结果及各执法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七)救济方式:包括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途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六、公示范围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公示是原则、不公示是例外”的要求,除下列情形外,其他行政执法信息都应进行公示。
  (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行政执法信息;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执法信息;
  (三)公示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政执法信息;
  (四)行政机关认为不宜公示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但要进行审查评估,并依法说明理由,同时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七、公示方式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或承诺期限内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
  (一)公共网站公示。各部门对出台的关于执法程序、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规范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要在区政府或本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办公场所公示。行政执法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尤其是办事大厅,通过设置信息公示栏、电子信息屏、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咨询台等设施,公示本部门应当公示的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三)依申请公示。行政执法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于申请获取行政执法信息的公示申请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答复。
  (四)其他方式公示。行政执法机关也可以通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印发执法公示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行政执法信息。
  八、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制定制度(2016年6月30日前)。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对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抓紧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具体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保障措施,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梳理审查,积极推进(2016年8月31日前)。一是做好公示设施准备工作,各部门加快门户网站等“执法公示”及相关系统建设,完善办公场所公示设施。二是按要求做好公示内容的整理、规范工作,以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合法、高效、有序推进。三是将执法信息在各类平台、媒介上及时录入、刊登。
  (三)监督检查,落实到位。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区政府法制办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牵头组织对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高,规范运作(2016年9月30日前)。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边工作边总结,边试点边提高。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将书面经验材料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目录一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切实将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监督。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的责任和义务,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三)搞好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加大对建立和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健全,公示不到位、不及时的,要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