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统筹实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宽城区成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组 长:区 长
副组长:副区长 王 华
成 员:市环境保护局宽城分局局长 刘忠成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勉征
宽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春晖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孟炜彤
区住建局局长 郭中凡
区农业局局长 高 兴
区财政局局长 黄淑梅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华增
国土资源局宽城分局局长 杨青国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杨孝培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朱德美
区商务局局长 陈国华
区教育局局长 周 红
区文体局局长 马 骉
区民政局局长 崔东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战晓光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于伟峰
市统计局宽城分局局长 尹忠成
市规划局宽城分局局长 刘树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宽城分局局长 王希武
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局长 张国臣
市国家税务局宽城分局局长 董屹青
市地方税务局宽城分局局长 刘 淼
宽城供水公司经理 王 吉
经济开发区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 刘启海
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副主任 桂广野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向奎
新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贞国
南广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庆忠
东广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冰
群英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 彬
凯旋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跃
兴业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鑫
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秉裕
柳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磊
新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永刚
兰家镇政府镇长 刘长青
长春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环境保护局宽城分局局长刘忠成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环保局相关人员及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