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宽城区“六类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各开发区,区政府相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养老福利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幼儿园、公寓、群租房“六类场所”安全管控力度,现将《宽城区关于“六类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落实。
附:各类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宽城区“六类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排查整治隐患,防止发生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深刻吸取通化辉南“104”火灾事故教训,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1、民办养老机构、城镇社会福利院、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幼儿园、托儿所、早教中心。
3、高校、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教育培训机构。
4、医院、社区诊所、康复中心。
5、社会公寓。
6、群租房。
二、整治内容
以上“六类场所”重点检查6项内容:
1、查手续。检查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取得相关手续。
2、查通道。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封堵或占用。
3、查设施。检查是否按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安全标志。
4、查装修材料。检查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5、查用电。电源线路、插座及灯具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老人、儿童、病人休息、活动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用电设备。
6、查管理。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等。
三、任务分工
1、由区消防大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检查,牵头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对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跟踪督办,必要时可依法采取拘留、查封、关停等法律手段。
2、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本行业系统内的所有重点对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对防火安全委员会及公安机关依法函告的问题,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及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针对存在问题多,隐患大,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要依法取缔、关停,民政部门要做好养老场所人员的分流工作,其他场所由相关部门负责。
3、综治部门要督促兰家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重点排查整治没有行业监管部门的小单位、小场所、公寓及群租房,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4、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全力协助、配合、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责任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张国臣副区长为组长,各单位、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工作部署、沟通协调、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赵玉辉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逐级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区政府督查室将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法,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三)强化调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调度一次工作情况,每周通报一次排查整改情况。各单位、各部门每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排查整治情况,填报《各类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每天下午2:00前上报),每周五书面上报一次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通过媒体、网络、广告牌、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搞好警示教育,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责任追究。专项整治期间,凡因工作不力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区政府将进行责任倒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六)做好工作总结。专项整治结束后,区政府将召开阶段性总结会议,表扬先进,通报落后。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曲军莹,联系电话:82606102,QQ:1441794142。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