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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7-02-17 00:00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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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街(镇)、区有关各部门:

  现将《宽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17日

  宽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相关政策在基层落实,经区政府同意,将原“宽城区社会救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宽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研究拟订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大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低保家庭、受灾人员、特困人员、孤儿、贫困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督导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总工会、共青团宽城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残疾人联合会共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由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区民政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主管社会救助的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总召集人、副召集人或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区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宽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抄送:区委各部门。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印发 

  宽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郭中凡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李春晖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李天舒  区政法委副书记

  陈松梅  区总工会副主席

  李轶男  共青团宽城区委员会副书记

  王  聃  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王子祺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宏君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俭波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孙守刚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刘春华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  彤  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

  刘海涛  区财政局副局长

  苗  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

  孙玉伟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旭东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邬亚琴  区审计局副局长

  白亚兰  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叶朝晖  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副局长刘春华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