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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瑞臣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时间:2017-02-21 00:00来源: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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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齐瑞臣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长春市宽城区人大常委会:

  接宽组干字[2017]2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齐瑞臣同志担任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孟炜彤同志担任宽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周勉征同志担任宽城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于维锋同志担任宽城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郝延明同志担任宽城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李春晖同志担任宽城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陈东同志担任宽城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徐雷同志担任宽城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陈波同志担任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林超同志担任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朱德美同志担任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桂广野同志担任宽城区农业局局长职务; 

  马骉同志担任宽城区文化体育局局长职务;

  杨孝培同志担任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唐双林同志担任宽城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刘华增同志担任宽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詹志伟同志担任宽城区商务局(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职务;

  余志明同志担任宽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区      长:吴 相 道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