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宽城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镇)、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有效化解基层矛盾,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15〕37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宽城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郭中凡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桂广野 区农业局局长
委 员: 白 羽 区信访局局长
齐瑞臣 区政府办主任
陈 东 区司法局局长
杜月光 区农业局副局长
仲立娜 凯旋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跃 兴业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秉裕 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磊 柳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立东 欣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长青 兰家镇镇长
唐继锋 凯旋街道奋进村党委书记
龚 政 柳影街道新月村党委书记
龚云学 兴业街道上台村党委书记
尚淑侠 团山街道小南村党委书记
杜一宝 欣园街道五星村党委书记
孙立新 吉林天德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设置仲裁庭;聘任和解聘仲裁员;受理仲裁申请;依法制定章程;对其组成人员的产生方式及任期、议事规则等作出规定;指导街(镇)建立健全调解机制;负责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仲裁员培训工作。
三、工作机构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仲裁办),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农经站,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杜月光 区农业局副局长(兼)
副主任:张秀杰 区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站长
成 员:隋 虹 区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副站长
范亚茹 兰家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翟阳阳 区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科员
邱 镝 区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科员
仲裁办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调解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负责仲裁员、调解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工作;编制仲裁员名册;送达仲裁文书;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协助组织仲裁员培训、管理;做好仲裁庭开庭前的证据收集工作,协助仲裁庭完成仲裁活动;完成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