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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铁北一路(铁北二路-凯旋路)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时间:2017-09-29 00:00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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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铁北一路(铁北二路-凯旋路)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

  关规定及《关于启动铁北一路工程征收工作的函》(长征收经办字【2016】59号文件),宽城区人民政府已作出铁北一路(铁北二路-凯旋路)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现将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西起铁北二路,东至凯旋路(现状土地整理界限以内,以实际征拆图纸为准)。

  二、征收主体: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五、征收工作人员名单:李德文、王海宾。

  六、征收实施时间: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签约期限: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2月10日。

  八、搬迁期限: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2月10日。九、权利和义务:

  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依法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宽城区人民政府将依法做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宽城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长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征收现场办公地点:甲栋平房,办公电话:0431-81955765

  特此公告。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