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宽城区上海路及周边区域广告牌匾
加工扰民问题的整治方案
为解决上海路及周边广告牌匾加工扰民问题,按照宽城区整改工作计划安排,在“致全体商户的一封信”的基础上,计划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并进一步做好长期监管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保建设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指示精神,紧盯切实改善上海路及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区环保分局牵头,工商、市容、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属地配合,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采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措施,全面遏制该区域非法生产加工活动,打造宜居宜商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8月底前,解决上海路及周边区域制作广告牌匾商户排放气味和噪声扰民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长效加强后续监管。
三、整治范围
重点为上海路北侧、广州路新苑小区、银达小区、东二条、贵阳小区、吴淞路南二胡同
四、整治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及《长春市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吉人办发〔2009〕第68号)的有关规定。
五、组织实施
按照“依法依规、重点突破、扎实推进”的思路展开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区分四个步骤:
(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存在生产加工行为、造成空气污染及噪音扰民问题的商户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大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同步展开室外占道经营、加工的清理取缔,形成突破态势,营造高压环境,发挥震慑作用。
(二)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商户进行教育引导和劝戒警告,按职责采取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
(三)对逾期不改的商户,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按照工作流程,予以责令停业、关闭或吊销执照、查封、扣押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宣传工作,使业户守法经营。
另外,区政府积极主动沟通,力争与南关区协调联动,两区同步展开整治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统一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亲抓亲管,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大精力、人力、物力等投入,全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职责,切实履行各自责任,分兵把口、依法行政,共同担起整治和监管的重任。
(三)在整治过程中,要持续破解在联合执法过程中的遇到的矛盾问题,确保顺利完成全部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整治质量。
(四)各部门要互联互通、联动响应,不断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防止死灰复燃。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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