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一标三实”及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攻坚战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各开发区,区政府相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城市长治久安”要求,为切实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全力推动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区政府决定4月1日-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攻坚战。
一、目标任务
全面采集、更新、维护全区“一标三实”信息,标准地址、实有房屋、实有单位采集率达到100%,实有人口采集率达到90%以上,“人、地、房、单位”信息四方关联对应率达到100%,信息维护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做到“一标三实”信息底数清、情况明。
通过信息采集攻坚,全面掌握“人、地、物、事、组织”等治安要素信息,不断强化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化、动态化、轨迹化管理,为党政决策、打击犯罪、社会治理、服务群众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支撑。
二、组织领导
全区“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攻坚战工作实行区级统筹协调、街道(镇)具体实施的二级责任体系。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分局局长张国臣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齐瑞臣、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赵伟东为副组长,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分局、区教育局、各街(镇)、各开发区为成员单位的区“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户籍大队,区公安分局纪检组长赵伟东为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攻坚战的组织协调。各街(镇)、开发区应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攻坚战的组织领导。
三、职责分工
(一)区综治办:负责将“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攻坚战工作纳入平安宽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网络化管理责任,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督促协调各街(镇)组织发动辖区网格长,在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指导带领下,深入开展“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攻坚战。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按照“政府主导,综治牵头,部门参与,驻街单位响应,群众配合,民警+辅警+社区网格长”为主力军的总思路,统筹实施全区“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攻坚战,对各单位参战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稳步推进全区“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目标。
(三)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参与“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攻坚战工作;及时提供各街(镇)行政区划调整信意,加快完善道路命名工作。
(四)区司法局:负责向区“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组办公室提供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
(五)区规划分局:负责提供宽城区街路图,促进跨部门地址信息资源共享。
(六)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各街(镇)、开发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街道和派出所开展的人口和房屋信息采集工作。
(七)区工商分局:指导和督促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单位地址信息、房屋信息及从业人员信息提供给属地街道及公安派出所
(八)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区中小学校按照属地原则将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提供给属地公安派出所。
(九)各街(镇)、各开发区:负责本辖区“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采集工作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和考核验收,确保本轄区“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攻坚战顺利完成。
各单位、各部门应主动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报送本单位的地址信息、房屋信息、机构人员信息,并发动本单位员工及家属主动配合公安派出所民警及社区网格长入户采集信息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城市管理的根基,此次攻坚战共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10日前)
宽城区全面部署启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攻坚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明确工作时限,明确工作要求,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攻坚战。
(二)全面实施阶段
各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力、精力,综合采取错时采集、预约采集、集中采集、资源整合等工作方法,深入辖区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攻坚工作,做到“查漏补缺、及时维护,应采尽采、全面覆盖”。
实有房屋信息采集于6月30日前全部录入完毕;标准地址信息、实有单位信息、实有人口信息采集于12月31日前全部录入完毕。
(三)考核验收阶段
区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和考核组,此间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年终绩效考核。
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的实地考核验收同录入一并进行于6月30日前;标准地址信息采集也同实地考核验收一并进行,于12月31日前完成;实有单位信息、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每月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方案另行下发)
区政府将成立联合考核组,6月30日前对各单位、各部门“一标三实”工作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进行验收,于12月31日前对各单位、各部门标准地址信息采集进行验收,实有单位信息和实有人口信息每月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街(镇)、各开发区是“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攻坚战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措施,要齐抓共管、整合资源,抓实、抓好此项工作,实现信息共享。
(二)强化保障措施。各街(镇)、各开发区要认真落实“政府主导,综治牵头,部门参与,驻街单位响应,群众配合,民警+辅警+社区网格长”为主力军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
(三)严格考核追责。 区“一标三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专门督导组,开展日常督导检查,对信息采集及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镇)、各开发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确保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
(五)推进自主申报。各街(镇)、各开发区要将维护更新“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在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设申报点,并将采集的信息交属地派出所统一录入“长春市实有人口信息平台”;要积极引导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主、用工单位在“互联网+公安”平台上自主上报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实现网上采集。
宽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