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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宽府路南地块确定征收范围的公告

时间:2018-08-27 10:58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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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宽府路南地块确定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2017年第一次棚改项目审批会会议纪要》长安组【2017】1号文件。区政府对行政区内涉及到的棚户区及零散分布的D级危房实施房屋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宽府路南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房屋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宽府路南地块东起人民大街-永胜路,西至凯旋路-双联钢管厂西墙,南起职师学院宿舍-庆丰路,北至宽府路。

  二、征收部门: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6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4日止,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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